江西:鞋类商品“三包”商家说了算?
核心提示
一直以来,鞋类商品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鞋类投诉也一直居高不下。这类投诉中最常见的是鞋的质量问题和售后“三包”的标准尺度问题。
据了解,由于可操作性差等原因,江西目前仍未出台对服装鞋帽类商品的“三包”规定,因此在实际纠纷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往往被商家的店规所侵蚀。在这一背景下,消费者急盼江西的鞋类“三包”规定能够尽快出台。
调查1:“三包”承诺自定义?
所谓“三包”,是指零售商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这是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不过,在鞋类商品的“三包”中,要想得到包退的服务,似乎并不容易。
“同样是运动鞋,为什么关于‘三包’的规定差别这么大呢?”细心的张女士在给孩子购买了两双不同品牌的运动鞋后,立即发现其中颇多“猫腻”:“李宁鞋规定‘三包’期一般为三个月,购鞋之后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15日内,可换;出现断底、断跟等质量问题,可调换。而双星鞋却没有做出任何可以退款的规定,这样的售后服务标准是完整的吗?”
在对南昌市鞋类市场的调查中发现,“三包”规定都是由厂方或公司自己制定的保质规定。这些规定五花八门,令人费解。有的品牌质保卡中第一条就是“凡本店所售的鞋类”,接着一个括号“特价除外”;某些品牌鞋的“三包”规定中还有“等外品和特价品”不实行“三包”的内容。
当向一些鞋店店主咨询包退规定时,有的店主回答说:“前不久新闻里不是说,阿迪达斯这样的国际大品牌不也不愿退货吗?何况我们这样的小牌子!”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