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WTO主要成员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
11.《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杀虫剂许可限量》(G/SPS/N/USA/1639/Add.1)
该法规制定以下作物组内/表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 , [N-(cyanomethyl)-4-(trifluoro-methyl)-3-Pyri- dinecarboxamide]及其代谢物TFNA[4-trifluoromethylnicotinic acid],TFNA-AM [4-trifluoromethylnico-tinamide]TFNG [N-(4-trifluoromethylnicotinoyl)glycine]的混合残留限量:芸苔,绿叶亚组5B:16ppm;蛇麻草干球果:7.0ppm;黄秋葵:0.40ppm;萝卜头:16ppm;嫩芜箐:16ppm;除甜菜外,根茎蔬菜亚组1B:0.60ppm;块茎与球茎蔬菜亚组1C:0.20ppm。修订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及其代谢物TFNA及TFNA-AM的混合残留限量如下:牛脂肪:0.03ppm;牛肉:0.08ppm;蛋:0.04ppm;山羊脂肪:0.03ppm;山羊肉:0.08ppm;马脂肪6:0.03ppm;马肉:0.08ppm;乳:0.03ppm;家禽脂肪:0.03ppm;家禽脂肪:0.03ppm;家禽肉副产品:0.03ppm;绵羊脂肪:0.03ppm;绵羊肉:0.08ppm。
氟啶虫酰胺及其代谢物TFNA及TFNA-AM的混合残留在绿芥茉和马铃薯内/表的现行许可限量分别为11ppm及0.20ppm。这些限量不再需要,因为其将被新规定的“绿叶类芸苔亚组5B”:16 ppm及“块茎与球茎植物亚组1C”:0.20ppm的许可限量所覆盖。因此,EPA拟撤消当前这些多余的许可限量。
该法规于2008年4月2日生效。
12.《丙烯醛(Acrolein)修订风险评估;通知与征求风险降低选择方案》(G/SPS/N/USA/1660/Add.1)
该通知宣布可提供美国环保署有关杀虫剂丙烯醛(Acrolein)的修订风险评估。此外,该通知征求有关丙烯醛风险降低选择方案的公众评议(6阶段程序第5阶段)。鼓励公众就指定的风险提出风险管理想法或建议。美国环保署正通过邀请大众参与制定杀虫剂再注册及限量再评估决定的全部6阶段公众参与程序形成对丙烯醛的再注册合格决定(RED)。通过这些计划,美国环保署将保证所有杀虫剂符合当前的健康与安全标准。有关评议务必于2008年6月2日或之前收悉。
13.《环酰菌胺(Fenhexamid);杀虫剂许可限量》(G/SPS/N/USA/1636/Add.1)
该法规规定芦笋内/表环酰菌胺(Fenhexamid)(N-2,3-dichloro-4-hydroxyphenyl)-1-methyl cyclohexanecarboxamide)的残留限量为0.02 ppm。
该法规于2008年4月9日生效。
14.《噻嗪酮(Buprofezin扑虱灵);杀虫剂许可限量》(G/SPS/N/USA/1659/Add.1)
该法规规定以下作物内/表噻嗪酮(Buprofezin) , 2-[(1,1-dimethylethyl)imino]tetrahydro-3(1-methy lethyl)-5-phenyl-4H-1,3,5-thiadiazin-4-one混合残留限量:矮生浆果亚组13-07G:2.5ppm;莴苣头:6.0ppm;黄秋葵:4.0ppm;橄榄:3.5ppm;橄榄油:4.8ppm;胡椒, nonbell at 4.0ppm;菊苣:6.0ppm;果类蔬菜8组,不包括nonbell胡椒:1.3ppm;叶类蔬菜,不包括芸苔类,4组,不包括莴苣头菊苣头:35ppm。此外,删除莴苣叶内/表13.0ppm;“番茄”:0.50ppm的当前许可限量,因为,这些产品内噻嗪酮(Buprofezin)的残留将被叶类蔬菜,不包括芸苔类,4组,不包括莴苣头菊苣头:35ppm和果类蔬菜8组,不包括nonbell胡椒:1.3ppm所覆盖。该法规于2008年4月9日生效。
15.《1-甲基环丙烯(1-Methylcyclopropene/1-MCP);修订免除许可限量要求》(G/SPS/N/USA/1683/Add.1)
当1-甲基环丙烯按照标签的说明并符合良好农业规范使用时,美国环保署不认为其残留暴露对人类健康产生任何影响。经美国环保署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数据支持当1-MCP按照标签的说明使用时,免除其在收获前水果蔬菜内的限量要求。该法规于2008年4月9日生效。
二、欧盟
1、《修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以将环己基羟基氮烯-1-氧化物钾盐(K-HDO)列为附录I中活性物质的委员会指令草案》、《修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以将噻苯哒唑列为附录I中活性物质的委员会指令草案》、《修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以将噻虫嗪列为附录I中活性物质的委员会指令草案》、《修正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以将IPBC列为附录I中活性物质的委员会指令草案》(G/TBT/N/EEC/190)
根据该四项指令草案,K-HDO、噻苯哒唑、噻虫嗪和IPBC将列入欧共体活性物质许可清单,允许用于生物灭杀产品。
2、《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法规提案》(G/TBT/N/EEC/191)
该提案更新并撤销了现行通用标签标准,包括适用于所有食品的营养标签。提案调整并统一了现行法律,并提出了定义、提供信息的一般原则及食品企业经营者通过食品标签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责任。强制性标签要求除对大多数加工食品规定了强制性营养声明以外,没有改变现行标准。提案主要对热量、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盐提出了强制性营养声明要求。提案考虑制定营养信息说明规范,包括可供选择的关于每日营养需要的营养信息表示形式或图形说明形式。提案阐明了适用于食品原产国或原产地声明的规则。此类标签是自愿性的,但如果错误地提供此类信息可能误导消费者,则标签变为强制性的。还对多成分产品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声明及除牛肉与小牛肉以外的肉类原产国或原产地声明规定了标准。
3.《关于饲料投放市场和使用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提案》(G/TBT/N/EEC/192)
本法规提案将统一欧盟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投放市场和使用(包括进口)的规定。
4.《对规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大限量的法规(EC)No 1881/2006中有关重金属的要求作出修正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SPS/N/EEC/329)
该法规草案规定了食品补充品中铅、镉、汞的最大残留限量。其中,铅和汞的残留限量分为为3.0mg/kg和0.10mg/kg。对于镉,全部或主要由海藻或海藻衍生物构成的食品补充品中的限量为3.0mg/kg,其他食品补充品中为1.0mg/kg。
三、泰国
1.《关于禁止水泵式玩具水枪在泰国销售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法令No.4/2007》(G/TBT/N/THA/260)
该法令禁止水泵式玩具水枪在泰国销售。
2.《关于暂时禁止销售铅焊接水冷器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法令No. 10/2007》(G/TBT/N/THA/261)
该法令暂时禁止具有铅焊接缝机身和水管的水冷器的销售。
3.《关于暂时禁止销售铅焊接炊具和食品容器的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法令No. 13/2007》(G/TBT/N/THA/262)
该法令暂时禁止铅焊接炊具和食品容器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