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出台设限法令
2008年4月30日,哥伦比亚贸工部出台法令,对26个税则号下的中国鞋类产品实施为期4个月的进口配额许可证临时管理措施,截至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配额总量设定的依据为2006年和2007年月进口平均值的4倍,并在此基础上再上浮11.1%。
哥伦比亚政府将在措施执行过程中启动一般保障措施调查,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15日后正式生效,法令规定的措施不影响在其生效之日前已实际装船向哥伦比亚出口、已入境和正处于保税区内的同类产品。
据我国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对哥伦比亚出口涉案产品约5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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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