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全国零售联盟敦促众议院恢复商场重新装修法
美国全国零售联盟(NRF)敦促众议院通过一项4年期的老法律法律,为零售商重新装修他们的商场提供便利,他们说,在目前的经济气候下,他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这种帮助,这种帮助必须扩大到所有商场。
负责政府关系的NRF副会长Steve Pfister说,零售商通常每5-7年就需要重新装修商场,以便吸引客户的兴趣,并与其它较新的商场竞争。在目前的经济气候中,一些零售商把重新装修视为让一个经营不善的商场起死回生的途径,但预期的回报必须支付相关成本。但是,当成本注销必须超过近40年时,他们很难做出重新装修的决定。
零售商们最关心的是2004年通过的条款,允许出租商场的零售商在15年时间里折旧重新装修费用以及其它商场改善费用,而不是以前的39年,这样就大大节省了税,使得装修工作更加经济可行。这个条款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立法可以让它起死回生,并延长到2008年12月31日。
NRF一直反复说,39年时间不切实际,因为成功的零售业需要不断装修,以维持商场的新面貌,同时,也必须进行总体改进,例如节省能源。如果零售商要等待39年才能重新装修的话,今天购物者频繁进出的商场就应该依然保持1969年时的模样。
15年期限适用于出租商场,但NRF要求把15年期限扩大到所有商场,包括业主的商场。饭店也允许15年的折旧期,不需要考虑是自己的还是出租的,这些条款都需要通过立法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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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