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抗震救灾物资进口部分商品进口关税下调
昨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将从6月1日起临时下调冻猪肉、婴幼儿食品等部分食品及部分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通知显示,从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将冻猪肉进口税率由目前的12%降低至6%,将鳕鱼、开心果、婴幼儿食品以及乳清和酵母等共9个税目商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6%~25%降低至2%~10%,将豆粕、花生粕等饲料进口税率由目前的5%降低至2%,将部分血液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产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3%降低至0%。
从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将椰子油和橄榄油进口税率分别由目前的10%、9%降低至5%。
从2008年6月5日至10月5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政策,将进口价格较高的高品质棉花滑准税由5%~40%降至3%~40%。
通知还规定,对“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等”执行0%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税目38249099项下适用进口暂定税率的电极浆料的产品范围作适当调整;对广播级磁带录像机进口暂定税率作适当调整。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出台此通知,主要是针对抗震救灾的需要。地震发生以后,食品、药品、服装、帐篷以及建筑材料,成为比较紧缺的物资。除了在国内进行紧急调运,及接受海内外的捐赠外,还必须用市场的方式从海外进口。临时下调这类商品的进口税率,将鼓励和扩大进口,弥补灾区物资缺口。
胡怡建表示,此次临时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口税率,虽然是针对抗震救灾需要,也符合我国税收政策的发展趋势。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