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都:规范救灾帐篷使用
救灾专用帐篷怎能随意使用?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冒着强烈余震,访民情、察民意,满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受到百姓称赞。
5月24日,新都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在新都工业区利康路,有人搭建的帐篷是救灾专用帐篷。政府部门的专用救灾物资怎会流失民间,谁在使用救灾专用帐篷?该院控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向区民政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最后查明,新都区民政部门没有流失救灾专用帐篷,现场救灾专用帐篷的使用人系都江堰市受灾群众。帐篷是当地民政部门发给上述受灾群众一家使用的,他们是到新都区来投亲靠友的。了解此情后,控申干警进一步指出,救灾帐篷应该是在指定地方集中使用,这样在非定点地方单个使用容易使广大群众产生误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5月26日,经过与几位受灾群众协商,民政部门用其他受赠的民用帐篷与其调换,收回了救灾专用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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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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