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茧收购期间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目前,全国春茧收购在即,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春茧生产收购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2006-2008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要求,在春茧收购期间(5月29日–6月25日),启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请督促本地区的鲜茧收购样本企业,通过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每日上报鲜茧收购数据。
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在春茧收购时期,要做好对各产区的信息发布工作,每周五将本周鲜茧收购情况报我办。7月7日前,将各省春茧生产收购情况统计表和总结材料报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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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