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享美国普遍化优惠关税(GSP)
据越南工商部表示,今(2008)年越南将得享有美国提供给发展中国家及未开发国家某些产品之普遍化优惠关税(GSP),此举可促进越南出口贸易及经济成长。这篇文章来源于纺织资源,请各位网友直接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纺织资源查看。
鉴于越南现为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国,与美国贸易关系正常化,两国贸易往来日益蓬勃发展,双方并签有双边贸易协议(BTA)及贸易暨投资协议(TIFA),爰于去年美-越首次部长级会议中提案申请适用GSP优惠关税。近期,越南已向美方提出拟适用GSP之商品类别,预计于4个月获美方批准后便能开始享有GSP之免税优惠。
目前约有来自144国家及地区(包括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及俄罗斯)之4,650项产品享有美国GSP优惠,产品囊括原油、工业原料、轻工业产品及农产品等类。每年,美国商务处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荐符合GSP条件之商品及国家,是类商品须于出口国达到35%之自制率后直接输销美国。
去(2007)年,越南输美出口总额为100亿美元,本年预测将增加到110亿美元,本年第一季越南输美出口金额已达2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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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