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棉协详解临时滑准税政策
在财政部正式公布临时滑准税政策后,近日中国棉花协会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财政部5月28日正式决定,从2008年6月5日至10月5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临时滑准税政策,将进口价格较高的高品质棉花适用的从量税从570元/吨降低至357元/吨,相当于将棉花滑准税由5%-40%降至3%-40%,并从10月6日起恢复目前的滑准税。
中国棉花协会负责人表示,经中棉协咨询有关部门后,中棉协决定向会员对棉花临时滑准税政策进行解释如下:基准价由11.397元/公斤调高至11.914元/公斤,以及从量税由0.570元/公斤调低至0.357元/公斤,是综合考虑了人民币升值以及内外棉价差的因素;“在配额外报关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临时棉花滑准税”中的“一定数量”指配额外增发的棉花配额,即从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10月5日报关进口的棉花,与第一批或第二批增发的棉花配额无关;“从10月6日起恢复目前的滑准税”,指恢复2008年滑准税政策。
中国棉花协会负责人列举了进口棉价格从70-89美分/磅之间的各个价位应征税的临时滑准税数额。如,当进口棉价格为74.28美分/磅时,滑准税税率为5%,没有变化;价格为75美分/磅时,临时税率为4.5%,较调整前滑准税率可以节省58元/吨;价格为76美分/磅时,临时税率为3.9%,可以节省130元/吨;当价格超过77.65美分/磅时,可以节省241元/吨。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