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输墨西哥纺品、成衣及鞋类产品适用产证之发证工作仍在继续
墨西哥为促进经济及提升竞争力,于2008年3月31日公告取消5项进口规定,其中有关取消进口属被课征反倾销税之产品(纺品、成衣、鞋类)须检附墨国特定格式产证以及其它产证之规定乙节,前经台湾驻墨西哥代表处经济组洽询墨国相关单位表示,墨国相关单位正草拟本项取消规定之实施措施,并预订本年6月1日完成实施。未来任何产品进口墨国将不再需要检附产证,惟若厂商担心仍可附产证,惟格式不拘。
惟该项新规定与作法对货品来源有疑虑时,厂商出口该等货品至墨国仍须申请墨国特定格式产证备查,为避免我厂商出口该等货品至墨国遭海关阻挡,爰仍维持现行我出口墨国特定格式产证之发证作业。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将续予了解新规定与作法之发展,并据以于适当时机再行函请相关单位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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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