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制革会秘书长:REACH法规对皮革业影响
对皮革及皮革制品有间接的影响
中国皮革协会:除了皮革化料行业,您认为成品革和皮革制品会受到此项法规的影响吗?如果是,将会在哪些方面受到影响?
PaulPearson:在问题1的回答中已经列出了对于制革厂,皮革制品生产商及欧洲市场进出口商的相关法规。对于“下游加工”,欧洲最关注的问题就是相对于欧盟国以外的地区,欧洲现在可以使用的化料范围及未来开发的用于新用途的新型化料范围都将受到严格的限制,而同时非欧洲制造的最终产品仍会进口到欧盟国家。
对于非欧盟国家的皮革及皮革制品供货商而言,最大的冲击将主要来自于他们的顾客——顾客会要求厂家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没有使用含有“高关注度”成分的化料。
企业应明确在供应链中的位置
中国皮革协会:为适应这些与皮革企业息息相关的法规,您建议企业做些什么样的准备工作呢?
PaulPearson:首先应明确企业在供应链中所处的位置及与企业有关的法规和前期信息。其次是检验为企业产品所供应的化料及成品所用的化料,其中是否含有被列入“高关注度”的成分,如果有,是什么程度。
企业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对话,确定公司采购的制品及其所使用的化料成分,最好是能列出全部制品和化料的成分清单,以鉴别哪些成分应该告知顾客。企业会收到顾客大量关于提供成分资料的要求并为此做好应对准备。有些顾客会要求很多不必要的额外资料,因此对企业来说很重要的是应知道什么资料是顾客真正需要的并适当的进行回应。
产量不同的企业注册有时间区别
中国皮革协会:对于产量1-100吨的企业,100-1000吨的企业和1000吨以上的企业所要做得准备工作,您有什么不同的建议?
PaulPearson:原则上讲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时间上的区别。
对于欧洲市场的“商品”供应商,几乎没有差别。从2008年6月1日起开始进行预先登记,为时6个月,这是整个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任何没有进行预先登记的物质都将被排出市场之外。对于任何应用程度的化学产品,如果想要进行注册使用,都必须先进行预先登记。
预先登记后,正式注册分为3类:
截至到2010年11月30日,注册的包括:产量或进口量大于或等于1000公吨的化学物质;属于致癌物质、诱导有机体突变的物质、有毒物质,复产量超过1公吨的(类别1&2)化学物质;属于“对水生生物极度有毒并对水生环境造成长期毒害效果”的物质(R50-53),超过100公吨的化学物质。
截止到2013年6月1日,注册产量或进口量在100-1000公吨之间的化学物质。
截止到2018年6月1日,注册产量或进口量在1-100公吨之间的化学物质。
欧洲各机构和企业正全力准备应对
中国皮革协会:与法规相关的欧洲各部门及企业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PaulPearson:总体而言,欧洲化学品代理处和国家各分支机构正共同努力以促进法规立法能够准时贯彻执行,他们均已作好充分的准备,尽管各个机构可能程度不同。
欧盟国家大多数大型企业也已经作好准备,汇编了各自所用化学物质的清单。小型企业的情况比较复杂,各自的理解程度不同,可能会造成不适当的资料需求。
预先登记现在正在起步阶段,主要的不确定部分是侯选清单中“高关注度”成分的含量问题。对于这一清单是全面涵盖所有物质的综合列表,还是仅仅包含关键物质的简单列表问题仍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