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企代理外国品牌有喜有忧
国际二、三线运动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所选择的品牌许可经营方式(契约式进入)也是基于上述原因。
之所以选择泉州,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是因为泉州在运动品牌方面具有良好的区域品牌影响力,企业在生产营销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条件产生变化,泉州企业出口减速,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进一步加剧,企业谋求生存,借助国外品牌主打国内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升。
“这两方面原因合并在一起,必然形成目前这种现象,我估计这种现象还会进一步蔓延,有进一步扩大的态势。”吕振奎如是分析泉州企业代理国外品牌现象的发展走势。
“这种代理国外品牌的经营方式,在目前市场竞争中是短期的行为,还是会长期保持?理论上说,任何一种品牌国际化进入方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国外企业为了将其品牌打入中国市场,选择契约进入,即品牌许可方式进入中国,自有其品牌国际化运作的战略构想。而且一旦选择了品牌许可方式,必然会是一个较长时期的战略安排,不会轻易放弃这种运作模式。因此,国外企业选择这种方式不会是权宜之计,自然不会是短期行为,一般不会单方面放弃这种战略选择。从泉州企业来看,选择品牌许可方式,代理国外品牌,其动机应该是多重的,既有应对国际贸易困境原因,又有摆脱同业竞争的需要等。同样,在选择这种方式后,当经营渠道逐渐成熟,品牌许可成为企业主要利润增长点后,相信泉州企业也不会轻言放弃。”他说,从这两个方面分析,品牌代理至少是一个相对较长时间的战略安排,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而且市场前景看好。
业界建言:转型为品牌托管机构
业内资深人士叶双全认为,多品牌经营企业要有长远目标。自创品牌需要时间、需要坚持、需要很多的资源配合,随着市场逐步走向成熟,随着品牌竞争进入“红海”拼杀的阶段,自创品牌的成功几率已不如以前高。一些寻求代理的国外品牌有固有的消费群和知名度,企业可以借用原有品牌的知名度,结合自己产业的资源来形成自己的市场空间。因此,代理品牌是企业赚取眼前利润的一条捷径。
叶双全提出,与自创品牌经营不同,自有品牌是终身的,而代理品牌的授权期限有限,相对来说,走得更远也许是自有品牌。
“当然,不能太狭隘地看这个现象。”他说,“从企业本身创造利润的角度来讲,代理品牌是企业本身解决生存发展的一种需要,与自创品牌经营相比,不能说哪个好哪个不好。有的公司可以通过代理品牌成就自己的企业品牌,成为一个国际品牌的托管公司,甚至在成就自己的企业品牌后还可能为将来自创品牌打下市场基础。所以,品牌代理的公司可以不需要有自己的品牌,但它拥有十几、二十个国际品牌,这样它就可以由一个品牌运营商转型成一个品牌托管机构。”
品牌代理经营的风险是商标所有权的有限使用,代理的品牌核心价值不在自己手上,企业得到的是品牌的溢价。那么当期限到来的时候,代理企业就要考虑未来的经营。“授权方和被授权方是一个博弈关系。从企业长期的发展过程来看,你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有个长期的目标。所有代理国际品牌的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概念:我拿这个授权是为了什么?如果你拿这个品牌的代理只是为了赚取三年、五年的生意利润,那么这也没错,存在就是合理的。但是,当你的公司解决了眼前的生存需求后,还想让企业有长足的发展,就得考虑自己的企业应该有个怎样的愿景和目标,发展自己的事业。”叶双全说。
他同时提出,对一个品牌授权商来讲,他们也有风险,就是如何保持品牌市场的稳定,这跟一个客户的稳定有直接关系。如果是一个优秀的授权商,他一定希望保持稳定,对他们来讲,找老客户总比找新客户好。
对于目前泉州不少企业代理国外品牌的现象,叶双全认为,企业在代理时,如果没有明晰的战略目标,那么这种代理会成为短期行为。以市场角度及营销的组织管理角度来讲,多品牌运营行为必定会是一个长期行为,毕竟这个市场有这种需求——国际上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比如LV就代理和并购了很多国际奢侈品牌。
“所以,在多品牌经营时,企业如果把它当做一个目标和使命来做,也能闯出一片天地来。把多品牌经营当成一个事业经营,才是终极王道。”叶双全说。
吕振奎还建议,泉州企业做品牌许可代理时,要特别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品牌许可协议的权利界定,企业不仅要站在眼前看双方权利,还要站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来考虑协议对双方的约束问题;二是协议履约期间,应时刻加强与协议方的沟通交流,有效避免发生矛盾,为协议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不断积累信任;三是在进行品牌许可代理的同时,应着眼于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把品牌许可代理融入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之中,并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来引导和协调企业品牌许可代理。
专家认为,外国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属于品牌国际化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