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08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6月19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集团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议由孙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修改公司章程、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互保协议、推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并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个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经参加会议的全体股东投票表决,3项议案获全票通过。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郜永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大会在完成全部议程后,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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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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