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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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7月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纲要,公司在重大资产置换后将充分利用本区域内纺织产业集中的优越区位优势,实现以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的庞大销售额为依托,将丝绸股份打造成全球知名纺织交易中心的开发商、服务商、运营商角色的战略目标。
为更好突出公司贸易服务业务这条主线业务,树立统一良好的市场形象,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并经国家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名称由“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的内容亦相应变更为“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Silk Market Co.,
Ltd. Jingsu Wujiang”,《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余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全部作相应变更。
经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相应条款的议案。
二、为规范公司运作,顺利实施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拟在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以工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的内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的内容亦作相应增加。
经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