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出版服装标志规定概览
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维名称一并使用。
纤维成分可于标签背面标明,但有关资料必须容易找到。
占纤维总重量不足5%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而应列为“其他纤维”,但具特定功能的纤维除外。
产品的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必须显示于服装内面领口中央位置的标签正面,至于其他纺织品,原产地必须于缝于当眼位置的标签正面标示。
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或外国生产商的名称。
进口商、分销商及零售商可采用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出的RN或WPL号码。
只有设于美国的企业才可取得及使用RN号码,外国生产商可采用其名称或美国进口商、分销商或直接参与产品分销的零售商的RN或WPL号码。
企业可以其商标名称识别,但商标名称须已在美国专利局注册,企业亦须于使用商标前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供商标注册证副本。除原产地及纤维成份资料外,服装必须附有提供护理指示的永久标签,手套等产品则获豁免。
手套及非针织或织连指手套的关税分类方法
海关边境保护局建议,手套可分为5个不同税目,视乎赋予手套主要特色的外部用料而定。假若手套外部的用料划一,如全部采用皮革或针织物料,便较容易决定选择哪个税目。举例说,塑胶手套归入协调制度3926项下,橡胶手套归入4015项,皮革手套归入4203项,纺织原料制的针织手套归入6116项,纺织原料制的非针织或织手套归入6216项。如果手套的外部由两种或以上物料制成,便须确定手套的主要特色,后者一般取决于手掌(从指尖到手腕)那面。
6216项包括普通的分指短手套、连指手套、露指手套,防护手套或其他可覆盖前臂或一部分上臂的长手套,但不包括(1)丝瓜络制的摩擦手套(4602项)及以纸张、纤维素填料或纤维素纤维制造的手套、连指手套及露指手套(4818项)。
一般而言,如果手套的涂层是肉眼可见的,这类手套被列为经塑料涂层的手套;至于使用多种物料制成的手套,被涂层的纺织部分赋予手套的主要特色。以纤维素塑胶或纤维素橡胶及纺织布料制成的手套,如果纺织布料只具加固作用,则不包括在6216项内。
针织成形服装的关税分类方法
协调制度项目6110涵盖针织或织紧衣、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制品。在这项目下,部分10位数字税目符合协调关税表第61章统计注释6对针织成形制品的规定,包括6110.20.1026、6110.20.1031、6110.20.2067、6110.20.2077、6110.30.2051、6110.30.2061、6110.30.3051、6110.30.3057、6110.90.9067、6110.90.9071、6110.90.9079及6110.90.9081。“针织成形”制品的定义如下。
“就6110项下的统计报告而言,『针织成形』一词是指成衣在平式针织机上织造成形,在织物外表面按针织方向量度,每2厘米超过9针,但每2厘米少于或相等于18针。在一些通常把低针和高针都计算在内的情况下,就此『统计注释6』而言,量度针数的方法是只计算在织物外表面低针的数目,把高针省略不计。成衣的所有衫片均为针织成形,包括但不限于衫领、门襟、袖口、腰带和衫袋。成衣的全部衫片已缝盘和连接,包括夹边。”
根据中美两国就纺织品及服装贸易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归入上述协制编号的服装产品不受配额限制。不过,海关边境保护局指出,不符合注释6规定的服装不能归入这些税目中的任何一个,因此须受配额限制。
1.衫片
要符合针织成形的要求,所有服装衫片的下摆须为直接起针织,侧缝为光边。衫片包括但不限于前后幅及袖管、衫领、门襟、袖口、腰带、衫袋、衬里、盖掩、嵌件及兜帽等。已完成衫片可以使用废纱缝合。前后幅的下摆须为直接起针织,侧缝为光边;前后领围及袖笼须已成形。衣袖下摆须为直接起针织,侧缝为光边,袖笼须已成形。领围及袖笼可以用整体成形针织或分界线的方式成形。
以整体成形针织方法成形:衫幅完全在平式针织机上织造成形,以增减针数形成衣物形状。
以分界线成形:以转变针织模式造成清晰而连贯的分界线。衣领和领围须是针织成形,下摆须为直接起针织,侧缝为光边。盖掩是用来为衣领、衣袖、衫袋和门襟加工的衫片,必须在针织机上织造成形至衣物所需的长阔度,下摆须为直接起针织,侧缝为光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