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市观察:棉花收购“撤卡”的理论思考
从2005年开始,兵团按照市场价格收购棉花,由此为防止棉花流失而设在团场各路口多年的关卡失去作用被撤去(以下简称“撤卡”)。这个历史性变化,维护了团场职工的利益,密切了干群、党群关系,也为兵团处理好特殊体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思路。
团场棉花收购“撤卡”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适应和促进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好形式,是现代社会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兵团团场进入市场的主体,一是团场,一是职工(双重经营主体)。农十三师“撤卡”之前所做的主要工作(“撤卡”的必要条件),就充分调动了这两个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土地长期固定。土地是农业生产重要的生产资料,将其长期固定,使承包职工明确了“土地资本”的权利边界,从而改变了在土地承包期易变频繁的情况下产生的经营短期行为,增加了职工对土地的长期投资、改善土地肥力结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动力。
——生产资料费用自理。使承包者对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收益等都非常清楚,与其相关的权、责、利也非常对称,而且生产资料费用自理产生的效率与个人的利益高度一致。因此,生产资料费用自理后,自我约束机制的功效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团场不需要付出外部监督代价,也不需要团场为提高其资产使用效率而操心,使职工真正成为土地承包的责任主体,最大限度地实现边际效用最大化,提高了职工最本原的生产动力。
——上交指标3年至5年不变。农业承包职工主要实行定额上交、超产超收归己的大包干分配制度。上交指标相对稳定,避免出现职工超产超收时,提高上交指标的做法,减轻了职工的负担,增强了职工收益的心理预期,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消化职工亏损挂账。2004年农十三师土地承包职工亏损挂账总额8000多万元,对此,这个师根据不同情况,对农业承包职工家庭的历史挂账予以清理,2006年减至200多万元,2007年全师彻底消除挂账,新增亏损挂账为零。职工没有了挂账,没有了扣欠款的负担,一年的辛勤劳作可以按照预期获得。尤其是2007年职工收入大幅增长,为更大范围实行上年底或年初一次性 交清生产资料费用和租赁承包费用提供了条件。
——职工信任团场。“民无信不立”,职工对团场的信任是能够顺利“撤卡”的最基本条件。职工把棉花交到团场,是以年底团场诚实履行年初承诺价格为条件的,它不同于棉花的现货买卖。在棉花现货买卖中,价值进行对等转移和运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职工卖出棉花,获得等值的货币;团场付出货币,得到棉花。但是目前团场在收购职工棉花时,并没有同时对职工进行任何形式的价值补偿,只是记账到3到4个月以后分两次兑现(2007年是一次兑现)。那么,职工为何还同意将棉花交给团场呢?这是因为近几年来,农十三师各团场都严格履行年初的承诺价格,没有发生过一次失信行为。同时,坚决取消“暗拿”“暗补”(“暗拿”是指在团场棉花收购中通过扣杂质、扣水分降低级别低价收购,以及棉花超合同价部分与职工分成等办法与职工争利的行为;“暗补”是指团场对职工在水电费、机耕费、生产资料价格、固定资产折旧及社保费用等方面的让利。),把暗拿的这一部分还利于职工。严格按照兵团党委“两个限额”“两还”的要求,切实做好职工减负和干部“两还”工作,使职工对团场有了最基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