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广州: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千户企业受益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8-08 08:38:05  来源:新华网 收藏

  生意社8月8日讯 广州市国税局7日对外宣布,国家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后,广州有超过1000户的出口企业受益,涉及出口金额超过40亿美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出口退税率由零退税率或5%提高到11%;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是国家自2006年9月大范围下调企业出口退税率以来的首次回调。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以直接降低出口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有助于缓解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以及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保持我国外贸出口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广州市国税局的统计数字,广州市涉及升高退税率的出口企业有1001户,出口金额417352万美元,退(免)税金额300616万元;涉及调整的商品代码有1571个;涉及取消退税率调整的出口企业有56户,出口金额13453万美元,退税金额9141万元,涉及调整的商品代码有5个。

  广州市国税局提醒,对2008年8月1日已经签订出口合同且价格不能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出口退税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华兴纱管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