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多哈回合受挫中国农业如之奈何
生意社8月13日讯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贸易向来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是国际贸易中的老大难领域,平时是爆发摩擦高风险地带,在多边和区域经贸协定谈判中又一贯是最难以达成统一贸易规则的“肠梗阻”环节。关贸总协定问世之时就是如此,它“升级”成为世贸组织之后同样如此,多哈回合这次失败的小型部长会议仍旧如此,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还将如此。
早在二战之后关贸总协定起步之时,农产品就已经是国际贸易中的敏感难题。由于美国的坚持,农产品贸易问题起初被排除在《关贸总协定》体系之外。乌拉圭回合谈判虽然历经艰险达成了《农产品协定》,首次将国际农产品贸易全面纳入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这一全球多边贸易框架之下,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国际贸易规则依然非常必要。正因为如此,世贸组织《农业协定》第二十条将农业列为新回合谈判的“既定议程”。全球多边农产品贸易体系需要改革,但改革进程又注定步履维艰。全部农产品贸易谈判应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然而,由于各方立场差距太大难以调和,导致谈判拖延至今。
多哈回合再度受挫已是既成事实,中国农业如之奈何?我们理所当然要追求我们的根本利益,问题是如何协调我们的追求与世贸组织规则、世贸组织谈判。是的,由于美国选战正烈,美国政府贸易谈判“贸易促进权”授权又已于2007年6月到期,多哈回合谈判很可能要面临一定的停滞期;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就可以无所顾忌地自行其是,作为一个有长远追求的大国,我们需要在尽力与世贸组织规则协调的标准下梳理自己的诉求和策略。
在《多哈宣言》中,各方一致同意将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作为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个方面予以体现并具可操作性,以确保发展中成员发展的需要,包括粮食安全和农村发展,正是围绕这一点,我们大有可为。
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农产品市场开放度比绝大多数国家大得多,也因为我们的农业无论是国内支持还是出口补贴都很薄弱。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中国农产品关税从入世前的54%下降到了当前的15.3%,,而欧盟、日本、挪威的农产品进口平均关税分别为22.8%、41.8%和70.7%。至于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方面,改革之前我们兴建了大量的水利设施,在自主研发良种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铺设了大范围的农业技术推广和实践网络,从而为后来解决饥荒问题奠定了基础;那么,改革以来,这些方面的停滞倒退令我们汗颜。
在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的情况下,我们对农村和农业转而休养生息,少取多予,已正当其时。近两年国家政策的这个取向正日益鲜明,在多哈回合这次小型部长会议上,我们明确表示要加强对水稻、棉花等农产品的进口保护;中国人民银行也刚刚宣布把信贷额度增加5%,且新增信贷额度只准用于中小企业和农业。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把世贸组织规则用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