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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盛“遭黑第二枪”:《反驳"消失的浙商"一文》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8-21 08:35:51  来源:中国B2B研究中心 收藏
 
(图释:“网络江湖黑老大”惯于暗箭伤人于无形)
 
      生意社8月21日讯 网盛生意宝孙德良董事长携全体员工真诚希望:全国记者与评论员在采写与评论近日发生在网盛生意宝与阿里巴巴之间的“马云雕像风波”及“消失的浙商”一文的事件上,能够坚持客观、公正采访网盛及阿里巴巴双方。如果只采访一方,或者受利益驱动不加采访,就随意发表文章,只会将事件变得越来越复杂,伤害的不仅是网盛公司、阿里巴巴、记者朋友们、甚至伤害了媒体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孙德良董事长愿意就这一事件接受全国任何媒体和记者的采访。此外,我们再次呼吁阿里巴巴能与网盛携手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尽快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平息风波,消除影响。
  (网盛邀请阿里巴巴、全国媒体及博友展开联合调查专题:http://www.toocle.cn/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0571-88161128
 
 
网盛“遭黑第二枪”:《反驳《消失的浙商…以马云为耻》一文》
 
一、文章标题:《反驳《消失的浙商…以马云为耻》一文》
 
二、文章作者:杨晓燕(又名:杨小燕;化名:“火凤凰菩提”;曾就职央视品牌推广奥库传媒品牌顾问,职业公关网络枪手)
 
三、黑枪时间:2008年8月13星期三上午起
 
四、原文回顾:
 
先发一下原文的两个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3fb9610100a7kj.html
http://club.it.sohu.com/r-it-1014414-0-4-0.html
 
  近日网上惊现《消失的浙商,开始以阿里巴巴和马云为耻》一文。(以下简称《浙》文)基于一颗好奇心和本着对互联网彻底了解的态度,笔者点进去认真仔细观看了原文。通篇文章读下来,却发现该文逻辑混乱,前后矛盾,东拉西扯,论据完全不足以证明论点。基于义愤,笔者现指出该文最矛盾的几个地方,以正公众视听。
 
  谬论一:文章借他人之口指出阿里巴巴“收了客户的钱,但是并不能成交。这种行为是欺诈,更是对我们浙江商人信用的破坏”。

  1 看得出来,该文作者对互联网,特别是对阿里巴巴这种B2B的第三方信息平台缺乏最基本的了解。由此暴露出作者互联网知识的无知与幼稚可笑!

  2 第三方信息平台不是交易平台,它主要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的。试问目前哪一种商业形式可以直接使买卖双方成交呢?笔者记得东京股市的座席里有,但那是以昂贵的佣金作为交易代价的。依笔者眼界,整个B2B行业里,没有一家敢保证买卖双方能够成交。这是目前B2B行业的真实现状,足以说明阿里巴巴的信息平台是一种正常的状态。远非作者所形容的欺诈!

  3 若说阿里巴巴作为第三方信息平台存在欺诈,那么Google和百度的关键词及竞价排名只怕都要算欺诈了,因为他们也并没有促成买卖双方成交。照此混蛋逻辑,是不是所有的B2B电子商务企业都算是欺诈呢?既然是全行业欺诈,为何国家没有明令禁止呢?

  4 笔者每天读书看报上网,知道传销是全行业欺诈,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该抓的抓,该关的早关进大牢了。而对于B2B电子商务,我们看到的是上海的市委书记感叹为何没有留住马云,广东省委书记邀请马云成为座上嘉宾。各地方都在大力扶持和发展电子商务,想办法提供各种优惠政策等等。由此可见,电子商务对于国民经济积极正面的影响,可见《浙》文作者所形容的“欺诈”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谬论二:文章指出阿里巴巴“群发询盘,导致供应商血拼价格,相互残杀!”

  1 再次暴露出《浙》文作者对互联网的无知!强烈鄙视下先!

  2 所谓群发询盘分三层来理解。

  A  在阿里巴巴平台上,买家询盘是由买家一对一发到供应商邮箱里的,所谓群发询盘之说显然不符合事实;

  B  买家若同时看中几家供应商,给几家供应商发出询盘,然后从中挑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这是目前任何交易形式中都存在的一个最基本现象,即“货比三家”。传统渠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买家获得信息的成本上升。而阿里巴巴平台给供应商提供了比传统渠道更多的买家询盘机会,增加了商业机会,这本是好事。在某些人眼里,怎么反而成了罪魁祸首了呢?此种逻辑显然极为可笑!

  C  若真的存在供应商血拼价格的现象,那是因为本质上这种产品是属于低附加值产品,只能靠价格取胜,而国家目前采取的降低出口退税等措施,正是为了促进这批低附加值产品被高科技、低能耗及高附加值产品所取代,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而这篇文章的作者把这一现象毫无逻辑地扣在阿里巴巴身上,可见其用心险恶。
 
  谬论三:文章指出“阿里巴巴现在存在对马云的过度个人崇拜、股权结构存在隐患等问题。”
 
  这种指责毫无道理。

  1 《浙》文作者指责阿里巴巴股权结构存在隐患,彻底暴露出该文作者对金融市场的无知。众所周知,阿里巴巴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其市值曾经一度创造了互联网神话。金融市场上市公司的条件之一就是股权结构必须符合资本市场的种种苛刻要求。阿里巴巴这个股权结构经过了香港证券市场金融市场严格的层层审核。所谓股权结构存在隐患,不过是捏造之词!

  2 A 《浙》文作者指责阿里巴巴存在对马云的过度个人崇拜,让笔者感到十分可笑。看来《浙》文作者不仅对互联网无知,对品牌的理解更是肤浅。事实上,纵观中国众多的互联网公司,企业领导人与企业品牌形成矩阵效应的比比皆是。张朝阳之于搜狐,李彦宏之于百度,丁磊之于网易,马化腾之于腾讯,甚至陈彤之于新浪。这些企业领袖,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企业文化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了鲜明的领导人形象,企业在公众眼中不但不会丢分,品牌反而会因此加分。

   B 马云与阿里巴巴的关系是同样的道理。大家提起马云,首先联想到的就是阿里巴巴,是电子商务。这种概念的联想记忆已经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这是阿里巴巴集团在品牌塑造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得非常好的一点,将企业领导人形象巧妙地融入公司品牌的发展轨道之中,为企业品牌增值。

   C 由众多的互联网公司领导人形象塑造来看,凡是领导人形象塑造得好的公司,企业品牌无论是在知名度还是在美誉度方面都发展得非常不错。这与所谓的“过度个人崇拜”毫无关系。

   D 阿里巴巴是上市公司,股东除了马云和他的十八罗汉外,还有杨致远,孙正义这样影响互联网发展走向的世界级大人物。如果说阿里人头脑发热,对马云产生了个人崇拜情绪,(那完全是基于过去阿里巴巴的发展历程中马云的领袖魅力所致)难道杨致远孙正义也有同样的情结吗?走出中国,相信杨致远孙正义看到的聪明人远比马云更多,他们为什么会信任马云?那完全是对马云领导企业的卓越能力的充分肯定,而不是什么所谓的“过度个人崇拜”。《浙》文作者如此盖大帽子,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词呢?
 
  谬论四:文章指出“马云高明的地方在于把自己的冬天说成整个行业的冬天”

  1 A  看得出来,《浙》文作者对马云的冬天言论记忆深刻,但就其理解实在是太过肤浅。先来看看:阿里巴巴集团拥有20多亿美金的现金储备。试问B2B行业里有几家企业能够达到同样良好的现金流?

  B  阿里巴巴的业绩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其任何一次财务披露数据都显示,阿里巴巴无论是在客户数、营收还是利润率等各项指标中都排在国内互联网公司的最前列,甚至连百度,在整体上也比阿里逊色不少。试问:几家企业有这样的冬天?在笔者看来,阿里巴巴的冬天是暖冬。

  2   《浙》文作者显然是个没有做过企业,对“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缺乏深刻认知的一个人。马云提出过冬,完全是基于一位企业领导人对于生存现状强烈的忧患意识。这是给企业员工提前打预防针。

  多年来的发展证明,正是这种意识深植于阿里人的骨髓,才会使得阿里巴巴能够走出冬天,步入快速发展迅速壮大的阶段。我们很难想象,如果缺少了忧患意识,阿里巴巴能够走多远?数数历史上那些倒下的互联网企业,有几家喊过冬的?

  相反,实践证明,喊过冬的企业往往能够度过漫长的冬天迎来灿烂的春天,而那些明明在过冬却浑然不知的企业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倒闭和关门。这就是有“过冬”意识和没有“过冬”意识的企业之间最显著的差别。马云说过冬,不仅体现了他作为企业领导人深深的忧患意识,更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优秀的企业家的远见卓识!这正是企业家不同于普通经营者的地方,企业家往往能够提前预知危险的发生并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来避免,因此才有可能让企业做到基业长青的地步。马云无疑是位优秀的企业家!
 
  3  喊过冬的企业并非阿里巴巴一家。任正非说过同样的话,马化腾说过同样的话,TCL的李东升也说过。由此可见过冬言论并非马云独家专利,更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得到了业界一致的共识。因此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这个冬天会比我们想象的要漫长。反过来看《浙》文作者的说法,简直是肤浅之至,根本不值一提!
谬论五:南望集团的倒闭与阿里巴巴有关吗

  《浙》文作者试图以南望集团的倒闭来说明阿里巴巴信誉如何如何,可惜,该作者思维混乱,文字中连连出现逻辑漏洞。现在笔者就引用原文的话,说明南望集团倒闭的真正原因:“大量投资地产,涉足巨额民间高利贷,债务链条复杂,短贷长投,盲目多元化扩张、偏废主营业务。”

  请问,这些原因里有哪一条与阿里巴巴有关?阿里巴巴是做过房地产呢还是做过高利贷呢?如果没有,那么南望集团的倒闭与阿里巴巴又有什么关系呢?
相反,笔者看到的是以下这些内容。

  阿里巴巴贷款发放超1.6亿,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上阿里巴巴也能贷款,无须抵押
  http://www.brandwz.com/ShowNews.aspx?ID=18645
 
  这两则新闻足以说明阿里巴巴的贷款性质,一是和国家承认的建设银行合作,确保合法性;二是真正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给予中小企业实实在在的帮助。
 
  以上五点,足以说明《浙》文逻辑之荒谬,言论之可笑。笔者不明白,象马云这样一位有强烈责任感的企业家,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为何网络没有停止对他的污蔑和攻击呢。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从《消失的浙商,开始以阿里巴巴和马云为耻》一文来看,很有可能是竞争对手攻击阿里巴巴的不入流手段。看看竞争对手炮制的可笑言论吧:

  1 阿里巴巴登陆H股计划存在搁浅可能
  http://stock1.jrj.com.cn/news/2007-08-24/000002592494.html
  事实是最好的反击。阿里巴巴在香港成功上市!

  2 阿里巴巴B2B必然走向衰落!
  http://www.wowa.cn/T_view_inf.asp?view_id=61140
  事实是:阿里巴巴的财报让投资人满意!

  3 阿里巴巴名存实亡商标持有者诉其停止使用
  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7/1023/A20071023879912.shtml
  事实是:阿里巴巴现在还在使用这个商标。谣言不攻自破!
 
  从B2B研究中心和生意社的网络截图看,很有可能是阿里巴巴的竞争对手网盛炮制出来的,因为这两家网站都是网盛创办,《消失的浙商,开始以阿里巴巴和马云为耻》一文又是两家网站首发。但让笔者迷惑的是,网盛为何要如此处心积虑地炮制这些黑材料呢?
 
  难道仅仅因为它与阿里巴巴是竞争的关系?商场上的竞争,素来讲究以正合,以奇胜。类似唱衰抹黑对手的言论,其实无助于竞争。到最后不过是给大众徒留笑柄耳!

  因为谎言就是谎言,说一万遍也不会成为真理。
 
  (以上言论根据网络链接及截图推测,不正确之处请网友及时指正。)
 
五、本文传播:
新浪博客(2008-08-13 08:56:36)
 
比特网博客(2008-08-13 08:57)
 
赛迪IT博客(08月13日 09:21:12)
 
艾瑞专栏(2008-8-13 9:41:00)
 
搜狐博客(2008-08-13)
 
ITBear网站(2008-08-13 )
 
 
爱峰窝(2008-08-13)
 
点击查阅更多传播:
 
六、黑枪汇总
 
“黑枪一”:李雪(网名:lemon2008《借浙商之名造谣 某公司恶意攻击阿里巴巴》
 
“黑枪二”:杨晓燕(笔名:火凤凰菩提) 《反驳《消失的浙商…以马云为耻》一文》
 
“黑枪三”:匿名枪手 网盛的阿里巴巴“狙击战”
 
“黑枪四”:宏毅 《网盛借浙商之名就能毁了阿里吗?》
 
“黑枪五”:坊间佳平 《谤阿里贬浙 网盛其心》
 
“黑枪六”:宏毅   《不知进退的网盛 玩火者必自 焚》
 
“黑枪七”:王易见 《新浪博客电子商务要过冬 但不能乱了“秩序”》
 
“黑枪八”:贾敬华 《谁是马云雕像风波的幕后推手》
 
“黑枪九”:宏毅 《网盛声明推卸不了攻击阿里系列事件的责任》
 
“黑枪十”: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赵明  《电子商务之都现阴云》
 
“黑枪十一”:《国际金融报》记者张颖  《阿里巴巴遭"暗算" 疑是同城同行所为》
 
“黑枪十二”:周新宁  《马云雕像事件谁在背后操刀?
 
“黑枪十三”:罗会祥 《阳奉阴违的网盛》
 
“黑枪十四”:王楚 《“赢家”网盛的“毒丸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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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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