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装价格“大跳水” 消费者权益不“打折”
生意社8月28日讯 秋意渐凉,新款秋装的黄金季节即将来到,夏装市场也不甘冷落,趁着换季纷纷打响“价格战”,同时,“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也频频上演。
记者26日走访孝感城区各商场、专卖店发现,“清仓”、“特价”等招牌成为主旋律,商家以买一送一、满额返款、单件减价、多件打折等方式拉开了服装“价格战”,吸引了一批消费者趋之若鹜。在城站路几家服装店里,不少夏季服装店打出六折封顶的招牌,有的甚至二三折起价,原来标注百余元的品牌女裤,现在只卖四五十元。面对特价服装的诱惑,许多女性消费者纷纷慷慨解囊。
“不合适可以退换吗?”在某专卖店,记者指着某一款标注着“特价50元”的女衫询问时,售货员明确告诉记者,特价商品一律不允许退换。记者了解到,有的消费者买了特价服装,回家后发现存在问题后前去找商家理论,却因商家一句“特价商品本来不赚钱,不在退换范围之内”未果,只能“忍气吞声”。“同样是花了钱,只不过是优惠了点,为什么就不能享受正当的权益保护呢?”不少消费者发出这样的疑问。
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商品换季减价的确降低了商家的利润,但消费者仍应享受正当权益。只要不是处理商品,商家对于换季商品仍必须实行“三包”服务,一些商家以“清仓”、“特价”为由拒绝退换是不对的,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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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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