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棉企:从保税区进口棉花勿忘品质索赔条款
生意社9月9日讯 目前我国用棉企业主要通过三种渠道进口棉花,即一般贸易进口、加工贸易进口和保税区仓储转口货物进口。近几年,从保税区进口棉花所占份额逐年增长。1至8月,经济南检验检疫局检验的进口棉花共197批、约4.8万吨,货值7868万美元,来自保税区的有93批、2.06万吨,货值3376万美元。
济南局在对从保税区进口的93批棉花进行检验时发现,品级和细度等品质不合格的有42批。同时,该局工作人员发现,尽管来自保税区的进口棉花品质问题如此突出,但在购棉合同中却找不到品质索赔条款,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也无法挽回。
据分析,企业往往因为棉花来自保税区而忽视品质索赔,对现场看货的结果过于自信;有的是因为保税区进口所需周期短,可以采取面议销售、就货论价的方式,便同意了外商提出的成交后无品质索赔的要求;有的则是刚开展进口棉花业务,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品质索赔证书效力心存疑虑,更有甚者还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不实施品质检验的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济南局提醒棉花进口企业:棉花为法定检验进口商品,企业应学习和掌握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由于现场看货数量有限、代表性不强,易受仓库现场环境因素影响,更无法准确了解棉纤维的强力、细度等物理指标,仅通过看货方式确认货物质量而放弃品质索赔的做法不可取;多年的棉花进口实践证明,中纺合同条款文本规范、内容成熟,建议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进口棉花,最好依照中纺合同条款签订购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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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