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纺企研发补贴将变身为“退税”
生意社9月10日讯 巴基斯坦政府决定把纺织企业的研发补贴转变成“退税”,时间为一年,退税范围将扩大到服装企业(带室内裁剪和缝纫设施)。官方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政府已经决定延长研发补贴,时间为一年,补贴额度为120亿卢比,但纺织企业的补贴将从下个财年彻底取消。
原则上,决定已经由每日经济监视委员会(DEMC)在8月28日做出,但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ECC)将在下次会议上进行一次事后表决通过。
委员会拒绝了关于建立投资扶持基金(ISF)的建议。根据建议,纺织机器设备进口产生的5%的贷款利息由政府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在5年内返还给企业。同时,ISF安排中的投资获得20%的课税扣除便利。纺织部已经向ECC提交一份纺织服装工业研发补贴概要,这份概要在2008年8月26日被受理。
ECC决定,所有政府部委和共同利益承担者都应该被邀请参加每日经济检测委员会具体建议的讨论,然后,ECC才会做出决定。8月28日的DEMC会议上做出如下决定:
1)巴基斯坦央行把返还利息的申请时间延长6个月,3%的利息退还给纺织受益者(纺纱企业),日期延长到2008年6月30日,费用大约7.5亿卢比。这一便利可能延长到2009年6月30日,
2)偿付纺织服装出口商的研发补贴,出运时间以2008年6月30日为限,提交申请的时间在90天以内。
3)研发补贴可能转换成“退税”,延长时间为一年,服装企业也将成为受益者,但受益的服装企业必须附带室内裁剪和缝纫设备。这个计划在2008-09年的费用为120亿卢比,由财政部和央行拨款。出口加工区的出口不在补贴之内。明年研发补贴将完全被取消。
4)央行将指示商业银行提供延期还贷便利。央行允许在180天内偿还出口再融资,以前的还贷时间为出口履约之后90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