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检系统就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进程中面临的五个问题展开讨论
生意社9月19日讯 即将到来的2008棉花年度,是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的第四个年头,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年。为确保2008年度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较大突破,中国纤维检验局于6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省级纤检机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会。会上陆阳局长提出并要求各地尽快研究落实改革进程中面临的五个问题。会后,棉花质量监督处积极组织各地结合本单位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推行工作实际,针对陆阳局长提出的五个问题展开讨论。从反馈的情况看,各地对此项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主产省省级机构先后召开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年度改革推进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地市级机构也积极参与讨论,献计献策。棉花质量监督处对各地的讨论内容进行总结如下:
一、利用市场经济的规律促进小包型棉花退出市场
马鞍山、淄博等机构认为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纺织企业配备的是旋转式混、给棉机械,使用小包棉有利于生产,并且小包棉还便于人工搬运,使用大包棉纺织企业需增加搬运设备,这些因素不利于纺织企业,特别是小型纺织企业主动选择购买、使用大包型棉花,因此小包棉退出市场绝不是一日之功。他们建议,国家可以采取优惠运输费、减税等措施鼓励纺织企业使用经公证检验的大包型棉花,切断小包棉的销售市场,促进小包棉退出。
淮安、滨州等机构还对小包棉退出市场提出政策性建议: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从2010年9月开始实行的“四停止一取消”政策;二是建议在《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增加对生产、加工、使用小包棉行为的罚则或者明确在2010年9月后加工小包棉即为非法加工;三是加大改革宣传力度,促进小包棉加工企业合并重组,增加实力以进行设备改造,参与改革;四是建议国家参照纺织企业压锭限产工作的经验对小包棉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实行政策性收购。徐州所还特别指出,国家应建立小包棉安全退出机制,避免矛盾激化引起不安定情况的发生。
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综合治理,取缔无证加工企业
谈到无证加工企业时,商丘所反映,目前打击无证加工企业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地方保护主义。有一定实力的无证加工企业,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些还是所在地税收的主要来源,受到地方政府支持。纤检机构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罚则较轻,企业违法成本不高,往往是“打而不死”,短时间内制止了无证加工棉花行为,但无证企业加工棉花的能力依然保留,稍有疏漏即会反弹。部分地区还曾发生打击无证加工企业过程中遭到群众围攻,执法人员受伤,执法器材、执法车辆受损等恶性事件。
各地也为如何克服现状出谋划策。淮安所表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当地政府汇报国家的有关政策、当地加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取得政府的大力支持,然后通过政府发文或召开乡镇领导干部专题会的形式,落实打击取缔无证加工和“二小一土”企业的整治工作,让政府将整治情况与乡镇领导人的政绩挂钩,从而切实提高打击的成效。芜湖所提出可以把打击无证加工企业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目标任务来确定:工商不发放营业执照;税务对其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允许使用农副产品收购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使其无法进入商品流通);质量监管部门视小包型为违反标准生产的产品,实施地方政府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全国统一监管体系。益阳所提出应查堵无证加工企业棉花调运、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途径;或者对用棉企业调拨无证加工企业棉花的行为进行监管,堵住无证企业的销售渠道。商丘所还建议由省级机构牵头,抽调非产棉区机构执法人员成立若干执法组,常驻无证加工现象严重地区实施严厉打击,以解决产棉区机构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