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常见问题及答复
1.境外供货企业登记怎样提交申请材料?
答: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7号公告的规定,申请登记的供货企业可将全套书面登记材料通过邮寄或速递方式寄送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国家质检总局不接受企业直接递送登记申请资料,也不受理传真或者E-mail方式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
邮寄或速递的登记申请材料应投递到如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轻纺处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注明“棉花登记”。
2.关于登记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途径?
答:申请供货企业可以通过电话(0086-10-82261922)或者电子邮件(地址:cotton @aqsiq.gov.cn)咨询相关申请的问题,本局不接待申请供货企业直接来访。
3.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登记申请及文件审核是否收取费用?
答: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登记申请以及文件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4.供货企业现场考核工作由哪个单位负责组织?
答: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具体的境外供货企业的现场考核工作。
5.国家质检总局对境外企业现场考核时,是否收取费用?
答:现场考核不收取费用,但进行现场考核需要由被考核企业提供必要的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届时具体要求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企业。
6.供货企业需要具备何种资格方能提交登记申请?
答:向中国大陆地区出口棉花的供货企业均可提出登记申请。供货企业是指对华出口贸易合同、发票中列明的卖方,可以是棉花的种植、加工、生产、仓储企业,也可以是贸易公司。申请登记的企业应具备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7号公告所列条件。
7.国家质检总局是否指定专门的机构作为棉花供货企业登记代理?
答:国家质检总局不指定任何专门机构作为棉花供货企业登记工作的代理。申请企业可自行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并应按规定在登记材料中随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
8.申请供货企业为集团公司的,如何办理申请?
答:申请供货企业属于集团公司的,为贸易便利,建议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单独进行登记。
9.未办理登记的供货企业,入境报检时应提供哪些基本情况的资料?
答:未办理登记的供货企业的货物入境报检时,应按照登记企业要求提交的文件格式和内容,提供全部资料。
10.申请供货企业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7号公告规定,供货企业申请登记一般需要提交9项材料:
(1)《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申请书》
(2)有效的合法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3)供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基本材料
(4)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
(5)稳定的经营场所或加工场所的资料(平面图)
(6)对棉花质量控制的承诺(对供货来源及供货方质量控制的承诺)
(7)在上一年度棉花贸易活动中,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发现有害物质,无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记录的声明
(8)申请企业对供货方质量控制方式的证明
(9)中国有关进口棉花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11.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应如何准备提交的相关资料。
答:(1)《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申请书》:共4页,内容应按照《<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应提供正本。
(2)有效的合法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商业登记文件指申请企业的商业登记(复印件),并附中文说明,说明登记证书种类、证书内容、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
(3)供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基本材料:(指企业为保证棉花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或做法。应包括棉花质量检验制度;计量、设备校准制度;出口棉花包装控制制度)。
棉花质量检验制度:指申请企业对自产、收购和销售的棉花如何检验的规定或做法。
计量、设备校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设备名录、各种设备的数量、对计量器具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校准、维护等规定。企业的配置应能满足棉花生产、检验、包装之需要。如供货企业无相关设备,可以不提供该项材料。
出口棉花包装控制制度:应包括是否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_ISO8115-1986(E)的规定,采用适合海运运输的紧缩机压出口包装的规定,包装物料的相关要求(棉布Cotton cloth, PVC等其他不能产生异性纤维的物料)。
(4)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指企业涉及质量控制管理的部门及其岗位职责,可以用文字说明,也可以用框图表示。
(5)稳定的经营场所或加工场所的资料(平面图):指固定办公场所地址、标有尺寸的平面图照片;加工场所地址、标有尺寸的平面图、照片资料。
(6)对棉花质量控制的承诺(对供货来源及供货方质量控制的承诺):要求承诺内容明确完整,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应有供货企业有效印章或法人签字。
(7)在上一年度棉花贸易活动中,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发现有害物质,无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记录的声明。
应有供货企业有效印章或法人签字。
(8)申请企业对供货方质量控制方式的证明。
请提供企业对供货方的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和对货源质量的验收方式(自验或是委托验收,提交1份自验或委托验收的证明)。
(9)中国有关进口棉花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提交上述文件的正文。具体文件内容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查询或通过互联网络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