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在政策调整中迈向优化
生意社10月8日讯 有人将一百多年前那场中华民族在抵御外强和安定内乱中成功求存并崛起的工业化改造称为中国的“第一次工业革命”,认为它的特征是完成了中国从手工作坊到机器大生产的工业化普及;也有人将我们始于改革开放的引进国外机器设备生产工业品,然后再行销全球,从而确立“世界工厂”地位的过程称为“第二次工业革命”。
如果说第一次工业革命曲折而漫长,那么第二次工业革命对中国企业来说则是高速前进且战果辉煌。在30年不到的时间里,中国已变成全球制造基地,从打火机到汽车零部件,从制鞋到服装,从电脑到造船,制造业遍地开花。
加工贸易–––这一我国最重要的贸易方式,在30年的改革开放中对中国外贸增长的贡献不仅是量上的,同时也是质上的。从改革开放初期以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到后来的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加工贸易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改善出口商品结构作出了巨大贡献。
面对外资占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比重上升、加工贸易产品结构转变、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率逐步提高和跨关区结转业务迅猛增加等问题,30年来监管政策也在一步步优化调整,保障了加工贸易的高速发展。
退税政策促进国内采购我国的加工贸易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国家的想法主要是将其作为解决创汇和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所以采取的政策主要是“对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口实行保税政策,免征进口关税;除少数敏感商品外,对绝大多数商品的进口取消配额等非关税。”这种开放式的信任管理模式世界独一无二,发挥了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加之不断活跃的投资政策,中国的加工贸易迅速发展起来。而与此同时,一些相应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来料加工国内采购率不高是当时一个公认的事实。虽然这种状况既与我国原有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落后从而造成中间品行业产品竞争力低有关,又与加工贸易本身“两头在外”的特点有关,但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中的确存在这种不合理的对进口投入品的“超国民待遇”现象: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投入品可以免缴关税、工商统一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如果从国内购买中间投入品则只能享受部分退税(征17%,退19%)的待遇。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原本会使用国产料件的企业也转而进口加工所需的投入品。
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大体相当,来料加工国内增值率为23.1%,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高出2.22个百分点。而到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为46.32%,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则已经达到61.58%,来料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已经比进料加工贸易低15.26个百分点。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国内增值率变化的对比中可以看出,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具有重要的影响。
政策规避走私当时开放式的监管模式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走私问题。而加工贸易已经形成的分布区域广、涉及行业面宽的格局,则由于成本太高而使将其纳入封闭式监管的模式无法实现。
尽管如此,我国的加工贸易监管部门还是试图在增量部分作出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