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难解生丝下跌之困
生意社10月24日讯 10月17日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外贸政策的调整迅速得以执行落实,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从11月1日起提高到14%,这是几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中,从风声到行动最快的一次,然而,仅提高1%的税率,低于此前纺织行业内15%和17%的期望值,这1%是救命稻草的份量对于正在快速下跌的生丝价格来说,显得有些单薄。事实上,从17日至今,国内的茧丝绸批发市场的生丝价格也仍然一路下跌。
退税是否对促进生丝出口有效,甚至拉动上游产品价格,也许可以先从历次的纺织品税率调整及对丝绸产销影响中窥视一斑。
我国从1985年起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1994年因实行增值税而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1996年为缓解财政压力,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整个出口形势非常严峻,退税率因此提高到17%。此后,根据国际经济形势和纺织品出口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批次的税率下调,2006年9月,纺织品退税率降低到11%,以图改变纺织企业增长模式,减少贸易顺差;2008年8月,退税率调高到13%以急解纺织出口之困。
然而,十几年来,我国生丝交易价格与出口退税政策的高低变化趋势不完全一致:1994年以前,茧丝绸商品尚未完全市场化经营,市场信息渠道不通畅,经营分散,在国际市场丝绸消费相对变化较小的情况下,影响价格变动主要来自于缫丝原料—蚕茧产量的变化以及世界宏观经济的阴晴,如1997东南亚经济危机后的3年内,丝价都在20万元以下运行;2001年“911”后,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国际市场丝绸需求疲软,生丝价格又陷入了一个2-3年的低谷小周期。2005-2006年,在炒作因素的参与下,生丝价格又经历了过山车的惊险历程。
外贸依存度非常高的生丝为什么每一次的调整出口退税率,似乎都不能直接产生效应,或是效果很小?原因还是在于生丝是丝绸的中间产品,处于增值链条的中间,出口的议价、定价能力都相当弱,每一次的退税提高所产生的实际利益多被外商拿走,尤其是我国所面对的第一大进口国印度,其本币卢比贬值使其进口商压价愿望更为迫切,在这样的供求关系、汇率变化情况下,此次仅1%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预料对缓解丝绸企业亏损所起的作用并不太大,一根稻草所产生的热量不足以使整个生丝经营流通环境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