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得国家认监委的授权


http://www.texnet.com.cn  2008-11-12 11:31:23  来源:中国茧丝交易网 收藏
华兴纱管

  生意社11月12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二○○八年十月十三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下同),下发国认实函[2008]182号通知,对国家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

  “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批复》(国质检科〔2007〕16号)的精神,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在浙江省第三茧质检定所的基础上筹建的。

  国认实函[2008]182号通知对“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产品、业务管理、检测报告的使用标志、检测数据的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要检验产品为桑蚕干茧和生丝。

  二、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当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责任由浙江省第三茧质检定所(湖州市纤维检验所)承担。

  三、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四、国家茧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茧丝检验  质量监督  行业管理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政策法规
进入政策法规>>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