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为“纯棉”实为粘胶 消费者状告商场欺诈销售
生意社11月17日讯 王某在商场购买两件名牌T恤衫,商标标识注明面料成分95%棉,经过检测却发现衬衫70%成分竟为粘胶。王某一怒之下将北京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商场双倍赔偿损失800元,并承担150元商品检验费。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某诉称,2008年9月2日,我在北京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两件名牌男士T恤衫,共计人民币400元。T恤衫商标标识注明面料成分为:95%棉、5%氨纶。我回家穿着后十分不适,皮肤出现红点、瘙痒等症状,后经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检测该T恤衫成分为70%粘胶、28%涤纶、2%氨纶。
原告王某王某认为北京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正规大商场,竟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公然欺骗消费者,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商品价款400元、赔偿经济损失400元、承担商品检验费150元和案件诉讼费。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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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