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企“过冬”迎来“暖阳”增值税转型全面铺开
为扩大国内需求,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务院不久前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减税政策效应十分显著。据省国税局测算,扩大抵扣范围后,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的情况下,预计2009年全省减少增值税收入为165.38亿元。加上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双定户)征收率降低、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高后对全省增值税收入影响,预计2009年全省减少增值税收入合计高达185.06亿元。
湖州银玲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李汉文认为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是给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他说,当得知国家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消息后,企业董事会第一时间决定明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再投资4000多万元新办一个服装企业,其中设备投资3000万元左右。煤山众盛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昌良认为,实行增值税转型体现了国家扶持企业的决心,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激发了企业投资、技改的决心,作为企业来讲是非常支持和欢迎的。
解读:
固定资产投资受益匪浅
“这几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对试点地区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相当明显,甚至出现了企业因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负差异而迁移的现象。”湖州市国税局流转税处负责人认为,如果一项税改长期停留在部分地区的试点阶段,就会从客观上变成一种“税收优惠”,带来新的税负不公。过去几年一直担心实行这一政策可能对投资过热火上浇油。“如今国内经济降温,企业自发投资热情开始降温,现在正是利用这一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
据了解,从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变化主要表现在增值税税基的缩减,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从而避免重复征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对市场机制的扭曲。而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设备、建材业和纺织业等行业将获得较大的抵扣税额,从而更大程度地增厚企业利润。建材业是湖州市传统行业,此次税改也受益匪浅。
据湖州市水泥工业协会负责人介绍,水泥行业属于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的行业。到2010年我国将新型干法比重的目标提高到70%以上,但在执行时遇到了较大的阻力,投资规模大、成本高是很多立窑企业无力淘汰落后设备实现转型的原因之一。依据增值税率17%计算,目前一条日产5000吨的新型干法线平均投资规模在5亿元左右,按照增值税转型政策,企业在设备投资上将节约8500万元左右。因此增值税额转型一方面鼓励有能力企业加快新型干法线的建设,同时也给立窑企业主动转型新型干法线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我们将通过各种媒介向企业宣传政策,让企业了解增值税转型的内涵和意义,增强企业家创业创新的信心。同时,要充分发挥新政策的导向作用,主动为企业当好参谋。”临海市国税局王华德局长告诉记者,“增值税转型改革不是简单地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作为经济职能部门,国税局更要积极引导全市劳动密集型的低端加工制造业向‘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产业发展,向低能耗、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提醒:
应依法及时开具发票
临近年底,国家紧锣密鼓出台税收新政,湖州市国税局提醒广大企业,面对税收新政,首先要把握它的变化要点,吃透政策用意,避免潜在的涉税风险。如面对增值税转型政策,可能有企业开始盘算今年买东西,明年开发票,用来抵税。但在增值税新政策实施之前,固定资产的买卖双方都应按照原规定执行,销售企业应按税法规定及时确认收入和开具发票。如果存在货物发出,并已确认收入而发票未开的情况,税务机关一经查实,将会对买卖双方都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