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副市长建议放缓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
记者还获悉,12日下午,香港特首曾荫权在东莞与珠三角港资企业代表开会时也表示,特区政府已向内地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建议,以协助港商渡过难关,其中就包括“建议内地修改《劳动合同法》限制,以提升人力资源调动弹性”。
而到了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则发出通知说,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在全球金融危机之下,如何施行《劳动合同法》,成为关注焦点。
劳动争议呈“井喷”之势
记者从广东省高院获得的一份文件提出,今年以来新收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之势”。该文件显示,截至6月30日,珠三角地区上半年新收38381件,同比增长160.1%,案件数量占到全省的96.5%。
随着今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月和5月先后实施后,劳动争议的诉讼案件也随之大幅增加。广东省高院知情人士还向记者表示,新劳动法实施后,劳资关系开始寻求正常途径和透明通道进行协调,《劳动合同法》已经成为就业问题的社会稳定器。
企业用工成本明显增加
新劳动法一直被富依丝纺织总经理马骏缪(化名)称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进入11月,这家位于东莞厚街镇,2007年进出口总额达4亿元人民币的纺织企业手上的订单减少至半年前的80%。订单的减少直接导致劳动力过剩,马骏缪作出了裁员5%的决定。这家雇佣工人超过5000名的企业,5%的裁员量就达300人。
9月以来订单的迅速减少,是马骏缪们决定裁员的直接原因,但马认为,工厂大批量倒闭,外资企业大量撤离的主要原因,还是新劳动法的实施。“很简单,用工成本上涨30%多,平摊到衣服上,约在3%左右。”马骏缪说,“但这个数字绝大多数企业是根本无力承担的。如果一定要实施,毫无疑问,那就是关门。”
马骏缪表示,“如果有相应利润保证企业还是愿意接受(新劳动法),从长远看这其实对企业发展是有利的。但是摆到今天,企业要生存还是要发展,我想还是先要生存吧?”
企业生存与劳工权利哪个更重要
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引发企业倒闭风潮的说法,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启军对记者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准确地说,只是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跨度很大,而引起企业的不适。”
长期关注劳资关系、劳动社保的中山大学社会学教授阎志强认为,“实际上,在长期社保与短期企业生存问题上,政府更倾向于短期企业生存。”
而在前不久社会保障论坛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劳动合同法》是人大通过的法律,必然要在全国坚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