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欣达印染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生意社1月4日讯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审计机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将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8年年底之前完成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此,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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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