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纺织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飞亚股份
公告编号:飞亚公告2008090号
生意社1月5日讯 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31日下午2:00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889,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5,559,12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329,990股,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委托采购金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安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579,12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11,309,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增补四位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2.1增补张际松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2增补王斌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3增补王国友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2.4增补宋晨凌女士为公司董事。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张际松、王斌、王国友、宋晨凌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3、审议《关于聘任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两位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3.1聘任盛永月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3.2聘任肖立湖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盛永月先生、肖立湖先生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王志逸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以上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4、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36,26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反对0股,弃权626,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同意36,88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公司注册名称拟由“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