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纺织服装企业出口将受法检新规考验
生意社1月12日讯 陷入寒冬中的山东纺织服装企业的心口又被重重地撒上一把盐。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下称《法检目录》),新增纳入《法检目录》的产品中,近九成涉及纺织服装企业。
据悉,本次调整将涉及全国出口纺织服装企业近3万家。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的公告显示,357个被增补进《法检目录》的商品,涉及纺织品服装的共有317个,占比达88.8%,主要包括婴儿装、童装、针织和梭织衬衫、针织内衣裤、睡衣、胸衣、游泳衣和电热毯等。
“除非国外客户要求,之前公司出口的产品是不做法检的。”山东金号集团有限公司外销部主管石森表示,如果公司生产的毛巾等产品进入法检目录,将增加公司一定的费用。
山东宏诚家纺有限公司经理许德刚则表示,在现在出口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再增加一层法检门槛,不仅增加企业的营运费用,更重要的是时间成本。“如果许可证批复不及时,将影响货物交付的信用。”2008年宏诚家纺的出口额在2000万美元,“增加法检环节将使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不少。”
上述两家企业并非个案,本次《法检目录》调整无疑让身处严寒的纺织服装企业雪上加霜。据山东省纺织工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山东省目前拥有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近5000家,去年1-9月全省纺织品服装出口创汇117.3亿美元,增幅仅比2007年同期提高1.7%。
不过石森认为,本次调整并非全部利空。“出口质量得到国家认可,可以增强企业在国际上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目前国家质检总局也在采取临时过渡管理措施帮助企业适应本轮调整。在2009年6月31日前,企业在出口时需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无需交纳检验检疫费,7月1日将按总局有关规定正式实施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