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颁布有关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决议
生意社2月6日讯 叙利亚颁布有关从中国进口商品的第212号决议,该决议规定进口所有的中国产商品必须直接从原产地国(中国)进口。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网站2月5日发布中国驻叙利亚经商处的消息称,2009年1月28日,叙利亚经贸部部长阿米尔.侯斯尼.鲁图菲颁布有关从中国进口商品的第212号决议。该决议规定进口所有的中国产商品必须直接从原产地国(中国)进口。
不过,决议同时规定但以下2条不包括在内:从叙各自由区(包括叙约自由区)进口的中国产商品,条件是该进口商品必须直接来自原产地国(中国);本决议颁布前已获进口许可证且已装船的商品,但其进口单证真实性须经有关海关确认。
决议同时要求,限定所有单证(原产地证、发票、其他所需单证)均要出自原产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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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