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丝轮库=“不平等条约”? 多数企业反应冷淡
生意社2月20日讯 本周茧丝行业中最热门的话题无疑就是“厂丝轮库”了。白糖有收储轮库,棉花有收储轮库,今年也终于轮到我们茧丝行业了。刚听到消息之时,很多人着实雀跃一阵,但看过中经实业开发公司代表国家茧丝办发布的国家储备厂丝轮库通知后,大家就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仔细阅读通知全文后,笔者深切的感觉到这是一则“不平等条约”。那么,“不平等”体现在何处呢?
参与轮库的企业必须同时申请购买和交回厂丝,购买和交回的厂丝数量一致,价格一致。即便是同等级的厂丝对换,新丝换旧丝,业内采购厂丝都倾向于“喜新厌旧”,就是因为新丝的质量要高于旧丝的质量,储存期限在1年以上的厂丝,价格要比6个月内生产的低不少。此为不平等之一。
本次轮库针对的是存放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厂丝,而据了解,国家生丝商检证的有效期仅为1年,也就是说这批准备轮库的厂丝都已过了保质期,那么它们之前评定的等级就都已经失效了。如果坚持同等级对换,那就是名不符实了。此为不平等之二。
由于轮库与交回的厂丝价格一致,那么相关的检验、运输、搬运等费用就要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且由于轮库厂丝均已过了保质期,企业若想把换来的储备厂丝进行交易,则需要进行再一次的检验,这又将多出一笔费用。此为不平等之三。
轮出的国家储备厂丝不得用于投机炒作,企业应提供储备厂丝的去向,如发现不合理用途,中经实业开发公司有权终止合作。笔者认为储备厂丝既然已经进行交换,那么其所有权已经让度于企业所有,中经公司无权干涉厂丝的用途。由于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定下“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的条款是可以理解也是应该支持的,但后文提到的“不合理用途”含糊不清,留下很大余地就让人有些费解了。此为不平等之四。
为了进一步了解这四点“不平等条约”的具体情况,笔者曾多次拨打《轮库意向回执》中中经公司的联系电话,但截止发稿时止,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笔者近日来也联系了一些广西及江浙一带丝绸企业的负责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来,大多数企业对国家储备厂丝轮库的计划持怀疑态度,对于是否将参与国家的储备厂丝轮库计划表示慎重。笔者认为企业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本次国家储备厂丝轮库计划非但没有让企业感觉到其中有利可图,反而是在做赔本的买卖,受到如此冷遇也是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