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 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修订说明
生意社2月20日讯 本标准修改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T8118(2001)《防静电工作服》(日文版),依据GB /T 1.1-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起草标准文本。2008年11月10日~11日,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泉州市组织召开由近90名专家、委员参加的标准审定会议。标准起草小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补充了国家标准《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的部分技术内容。最后,专家们一致同意通过对《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的审定。
主要技术内容修确定:
1.标准名称本标准计划任务下达名称为《抗静电服装》,但根据标准的技术内容,标准起草小组认为标准名称翻译修改为《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更合适。
2.增加了前言在前言中列出了本标准相对于JIS T 8118(2001)的主要修改内容。
3.范围按照我们国内的表述习惯及国内标准编写规则,修改了标准的范围。
4.规范性引用性文件将日本工业标准JIST8118(2001)《防静电工作服》的引用标准改为相对应的中文标准,删除了“JIS L 0217关于纤维制品的处理说明的表示记号以及其他表示方法,增加了GB/T 15557《服装术语》标准。
5.本标准删除了原标准第5章的5.5条,“上述以外的材料、尺寸、缝制,按JIS L 4204的规定”。
6.洗涤方法本标准修改了原标准的洗涤方法,将原标准的“从洗涤到漂洗及脱水重复进行5次,然后再注水漂洗20分钟,再脱水数分钟,修改为按GB12014-1989附录B规定执行。
7.本标准修改了原标准中的摩擦装置和带电电荷量测定装置中法拉第筒的部份规格尺寸,目的是使本标准的试验既能使用进口设备也能使用国产设备。
8.本标准删除了原标准第9章标识要求。因原标示内容基本属于我国GB5296.4中要求标示的内容,不需要在此标准中另外列出。但根据本标准是针对有防静电性能的工作服的要求,所以对有防静电性能的工作服要求标出其特殊性能和维护方法。
9.本标准删除了原标准的第8章,“检查检查时用合理的抽样方式进行,必须符合4以及5的规定。”因为与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关系不大。
10.在标准中增加了注解:
(1)洗涤剂一般具有抗静电性能,应注意漂洗干净。
(2)由于褶皱影响测试结果,样品放置于板上时,注意勿使其产生褶皱。
(3)在摩擦样品的过程中摩擦棒不得滚动。
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