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使急澄清“买美国货”条款 仅限政府采购
生意社2月27日讯 针对在各国引起极大反响的“购买美国货”条款,美国驻华大使馆昨天约见中国媒体,对此进行解释。
不产生贸易壁垒?
“对于一些混淆,我们今天想澄清。”美国驻华使馆公使衔贸易参赞安凯彬开门见山地表示,“购买美国货”条款只是限于政府采购,而在《2009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下称《法案》)的其他刺激经济的内容,美国消费者可以购买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生产的商品。
美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处经济参赞陆克则辩护道:“这不会产生新的贸易壁垒。”他认为,市场准入没有什么变化。
目前,《法案》中包含两项“购买美国货”的条款,其中一条要求在“由本法案出资的公共建筑和公共工程中使用美国生产的钢材、铁和制成品。然而当基于公众利益的考量,或无法获取,或成本不合理时,可以例外”。
另外一条则要求,“国土安全部全部购买美国生产的纺织品和服装。在无法获取等情况下可以例外。”
究竟会有多少进口将受“购买美国货”条款所影响?
陆克表示,用于国家基础建设的金额大约是150亿美元,这一部分同“购买美国货”条款有关联。
合规亦属下策
“买美国货”条款自披露以来一直广受各方的批评。WTO总干事拉米周一在首尔的记者会上强调,“购买美国货”存在着保护主义倾向。
陆克则表示,各国对此存在误解,“我们政府并不意图于去激发贸易保护主义或者给全球贸易系统开倒车。”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奥巴马政府的《法案》与1930年《斯穆特-霍利法案》的异同的问题时,陆克说:“最大的区别在于,1930年时世界上没有WTO。”
拉米在上述首尔的会议上亦称:“《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美国将会履行WTO义务。”
拉米所指的WTO义务,即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成员保留分享美国经济刺激资金的权利,与美国供应商平等竞争。而其他未与美国签订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则被挡在了大门外。
目前,WTO《政府采购协议》共有38个成员,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国尚未加入该协议,因此无法享受上述权利。2007年底中国已正式开启了加入该协议的谈判。
尽管如此,“买美国货”条款依然是一项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比较明显的政策。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日前在美国《华尔街日报》上撰文表示反对这一条款。陈德铭在文中指出:“贸易保护主义不同于正当的贸易保护措施,它是对多边贸易规则中救济措施的滥用。”他认为,在危机加剧的背景下,即使符合WTO规则的保护措施也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