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首部军服管理条例 重点规范现行军服
生意社2月27日讯 军服是军人重要的外在标志,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加强军服管理,是加强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3月1日,我国首部《军服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军服管理,涉及全军每一名官兵。对于基层部队来说,如何把条例学深学透、落到实处,至关重要。(刘明学)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了《军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规,是新形势下依法实施军服管理的基本依据。最近,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李俊锁副部长。
记者(以下简称记):李副部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条例》起草的过程?
李副部长(以下简称李):2006年9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在审议通过07式军服调整改革方案时,决定由中央军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强军服管理的办法。经总后廖锡龙部长批准,2007年4月,总后牵头成立了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军委法制局、总参、总政、总后等有关单位组成的《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起草工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2007年7月,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五部门向国务院、中央军委呈报了《条例(草案)》。2008年9月、12月,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分别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2009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47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了《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记:颁布《条例》有什么重大意义?
李:军服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目前,社会上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穿军服的现象比较多,严重影响军队形象。以往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虽然也多次发文,对军服管理提出要求,但是,由于这些规章权威性、操作性不强,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军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规,解决了“有法可依”的根本性问题,对于加强和规范军服管理,切实扭转社会上存在的军服管理混乱现象,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特别是全军换发07式军服后的崭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