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任何证件“军服”随便购买
市民投诉
有商铺违法销售军警用品
生意社3月2日讯 市民袁先生说,近日,他的朋友到一家公司成功应聘保安员后,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保安服装已经没有了,介绍其朋友到宝安区某些军用品店去购买保安服。于是,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袁先生陪同朋友来到了这几家销售军用品的商铺。
袁先生发现,这几家商铺在销售保安服装的同时,还有各式军警皮鞋、武警冬常服、陆军冬常服和军用皮带等各种各样的军警用品销售。
记者调查
店铺内“军警用品”琳琅满目
2月24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袁先生来到了福永街道水禾田市场一间销售军警用品的商铺。
当记者走进这家店铺后,发现柜台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军警皮鞋、皮带,在商铺的墙壁上则挂满了保安服、作训服、迷彩服、军用头盔,还有军被等。商铺的老板告诉记者,这里有各种保安服出售。像冬装的保安服,批发价只要95元,夏装的新、旧款保安服批发价分别为65元与63元。当记者看到冬装保安服上还配有“BA1314”的编号与肩章时,马上询问这些编号和肩章是否也能买,该老板说:“编号和肩章我们都有卖的!不过如果你们需要编号和肩章,每套冬装保安服的批发价得加5元。”记者问:“如果什么号码都可以定做,会不会出现同样的编号?如果我们到这里批发,需要什么证件吗?”老板回答:“定做编号和肩章只是为了提高保安的威严感而已。你想要多少我们就给你订多少。在我们店里买商品,是不需要任何证件的。”
随后,记者又陆续发现一些军需用品商行。有的商行直接在店名上打出“军用品”的旗号,有的商店的名片注明店内有“军品”出售。这些商行都有各种军警用品销售,不需要任何证件就可以大量订购。
律师说法
禁止销售军警服及其仿制品
记者为此事采访了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的唐剑明律师。她指出:为了加强军警服管理,维护军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于2009年1月13日已经公布了《军服管理条例》,此条例将在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明文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