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投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有利于减轻税负
生意社3月4日讯 中纺投资的子公司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此举将有利于公司减轻税收负担,有利于公司继续做大做强特种纤维业务。
中纺投资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即2008年至2010年),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公司的高新技术类产品业务增长较快,高强PE纤维及其制品、聚醚酯弹性体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幅均在50%以上,高新技术类产品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逐年上升,目前已达到11.6%。中纺投资的子公司北京同益中特种纤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此举将有利于公司减轻税收负担,有利于公司继续做大做强特种纤维业务。
高强PE纤维广泛应用于军工、航空航天领域,由于产品研发难度大,以及技术垄断造成市场垄断,高强PE生产商可以获得丰厚利润。高强PE纤维业务随着产能的扩大,其在中纺投资所占的资产比重和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从公司08年上半年的情况看,公司化纤业务中:锦纶、涤纶等产品由于原料价格和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盈利空间受到双向挤压,销售收入及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比均有一定幅度下降;公司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加大了高强PE及相关产品的投入,销售增长迅速、较上年同期上升98.55%,从而使公司化纤产品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高2.51个百分点。
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了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以及对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给予优惠支持等内容;并继08年三次提高退税率后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
中纺投资2008年1-9月每股收益0.0114元,每股净资产1.2475元,净资产收益率0.91%,营业总收入93999.51万元,同比减少3.67%,实现净利润488.77万元,同比减少60.76%。季报披露,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1,019.43万元,较07年同期464.15万元上升119.63%,原因是公司大部分企业07年均享受15%优惠税率,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和过渡税率认定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均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净利488.77万元,较上年同期1,245.47万元下降60.7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股票投资收益减少以及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