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台新版纺织品名称指令 “100%”不能滥用
生意社3月5日讯 从宁波检验检疫局传来消息,输欧纺织品又遇一道难题。近日,欧盟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在旧版“纺织品名称指令”的基础上,分别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签内容和其它标记三个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这一指令,纺织品的名称、纤维成份和标签所标内容不符,标签字体不明显或含混不清,生产商没有在相关文件中清楚列明纤维成份的名称和资料都将被列为不合格。
同时,新指令还对纤维种类及其含量这一衡量纺织品品质的重要指标作了具体定量要求。今后,除完全由同种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外,其它产品均不得滥用“100%”、“纯”、“全”等字眼。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