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华:设立专项基金 促进纺织工业尽快复苏
设纺织工业振兴专项基金 协会牵头推进振兴规划具体工作落实
据了解,从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2月1日,连续三次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了15%,对缓解出口压力起到一定作用。今年2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在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划,对化解目前的危机,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我国纺织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将起到积极作用。为尽快落实规划,起到实效。
针对我国纺织工业面临的严峻困难,陈新华建议:一要充分发挥纺织工业协会的协调与服务职能,明确协会牵头的责任并赋以相应的权力,尽快制定和落实振兴规划实施细则,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最佳效果。并协调有关部门,将行业的长期调整和短期复苏有机结合起来,推进纺织工业振兴规划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是设立纺织工业振兴专项基金,制定公开公正的使用标准、奖励措施,切实有效推动产业升级。为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建议设立纺织工业振兴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整体实力强、管理先进、产品有竞争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纺织企业,奖励在技术升级、自主品牌建设、新技术的研究、推广与运用、节能环保等方面贡献突出的项目。由纺织行业协会对重点支持的企业、奖励项目等制定具体标准,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要按标准严格审核、把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并应公开、透明过程和结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培育出能引导纺织工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解决好棉花增值税高征低扣的矛盾,调整或取消棉花滑准税(见背景资料),为纺织工业创造一个真正的市场环境。其中一个是建议将棉花按17%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金,给中国纺织企业一个真正的市场化环境,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其次是建议调整或取消棉花滑准税,充分利用国际市场配置资源,推动纺织工业健康发展。
背景资料:1、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我国棉纺企业棉花采购执行的进项税率为13%,而与棉花处于同一产业链上的棉纺工业产品则执行17%的税率。对于棉纺织企业而言,销项税率按产品销售额的17%征收,而购买棉花的进项税抵扣税率则按13%计算,4个百分点的差额税费由企业承担。棉花作为棉纺织企业的主要原料,其成本占企业生产总成本的70%以上,劳动密集型的纺织行业承担着高税赋的沉重压力,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削弱。同时,棉花增值税的“高征低扣”让棉纺行业与其他工业相比处于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之中。
2、滑准税是一种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或由低至高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价格越高,进口关税税率越低;反之,使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进口关税税率越高。其主要作用是可以保持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相对稳定,尽可能减少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棉花设定滑准税的起因: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有关承诺,我国对进口棉花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进口棉花按1%的税率计征关税,配额外进口按40%计征关税。由于入世后国内纺织业快速发展,2003—2004年国内棉花产需出现较大缺口,仅按配额进口棉花已不能满足需求。但由于国内外面花价格倒挂,挤压了国产棉花价格,跌幅近40%,棉农每亩现金收益降低26%,受其影响2005年棉花种植面积减少了11%。2005年针对配额外扩大棉花进口问题,国务院确定了“有利于纺织工业和棉花生产发展,有利于兼顾棉农和纺织工人的利益,有利于我国外贸易谈判”的基本原则。税委会按照这一原则,在审慎研究并征求发改委、农业部、纺织协会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滑准税方式(进口税率与进口价格呈反向调整)在关税配额外进口140万吨棉花的方案,获国务院批准。2006年,国务院对通过关税调整进口棉花又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要求即:纳税后进口棉花的价格要与国内棉花价格基本相当。
棉花滑准税对纺织工业的影响很大:目前,我国每年大约近300万吨棉花受到滑准税影响。据测算,2006—2007年棉纺织企业进口棉的滑准税率实际平均达到10%,棉花进口滑准税率政策的知性使进口棉价格高于国产棉7%以上,大大增加了企业负担。在国内棉花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我国纺织企业却不能充分利用国际市场配置资源,导致我国棉纺织初级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缺乏优势,大量的纺织订单正在或已经转移到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并有大量进口棉纱坯布进入国内市场。纺织工业是市场化很强的产业,主要产品都是国际市场价,而中国纺织品生产所用棉花仍然实行计划体制,由于实行配额制和滑准税率,使中国棉纺企业使用的棉花价格比国际市场平均高1500—2000元/吨,这大大降低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