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举办知识产权合作高层论坛
生意社3月10日讯 为期一天的《中欧知识产权高层论坛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中欧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会议》日前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崇泉、欧盟贸易总司副司长巴拉斯、欧洲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艾依克出席了论坛。中国商务部、国家版权局、海关总署的官员,知识产权问题专家以及欧盟贸易总司、欧洲知识产权局官员和专家、学者等近百人出席论坛,会议围绕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所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合作的重点领域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讨论。
崇泉在向论论坛致词时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06年至2008年,中国连续三年颁布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实施了包括立法、执法、为权利人服务、宣传教育等10个领域的717项具体举措。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统筹监督能力日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尤其是2008年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并扎实推进战略的实施。实践证明,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发达国家的需要,也是中国政府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的课题。
巴拉斯发言时说,欧中知识产权合作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可以达到各取所需目的。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经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成绩显著。如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加大;打击假冒、盗版产品的能力不断加强,使得目前在欧盟边境查获的侵权产品已经减少了50%以上。欧中双方应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为企业界创造鼓励创新与保护创新的大环境。欧盟-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合作的成果将有助于实现这一共同目标,特别是有助于解决欧盟中小企业持续面临知识产权问题,必须不断加强欧洲和中国企业界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
艾依克称,由于中国的市场不断开放和扩大,欧洲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技术优势明显,给予保护至关重要,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识等,是欧盟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利益的重要载体。
与会者一致认为,近年来,中欧知识产权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对话和交流不断深化,合作领域不断扩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欧双方实施了两期专门的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为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持续的支持和帮助。1997年至2004年,“知识产权一期”项目在北京和中国其他省份举行了多次活动,重点是知识产权立法,旨在协助中国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2007年,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中欧双方共同启动了“知识产权二期项目”。中欧双方对合作项目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二期项目”欧盟方面出资1100万欧元,中方出资500万欧元,作为一期合作项目的延续,使合作又有了明显的发展,双方参与部门和受益群体众增多,合作内容更加丰富,合作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包括加强官员与专家的交流、技术人员的培训、知识产权宣传与普及、立法与执行经验的沟通等等。
论坛的共识显示,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激发产品创新和产业的升级换代,促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全球化的知识产权运作体系不能没有中国的参与,中国将从纺织、服装等初加工产品的生产,向电子、信息等技术、高科技产业转化,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将成为中国产业转化的重要保障。中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是极其富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的。中国通过与欧盟等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更加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将对世界知识产权的宣传与保护,对现行规则完善和更新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近,在德国汉诺威举行的国际电子产品展会(CeBIT)上,中国与欧盟机构共同设立了“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为中外企业提供现场知识产权的咨询与服务,达到了减少侵权行为、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消除风险与调解矛盾的显著效果。该活动的成功实践是中欧第二期合作项目的创新,也成为双方合作的一个典范。为在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形势下,进一步推动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步提高,为中欧企业共渡时艰和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