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公布2009年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农办财[2009]20号
生意社3月10日讯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将《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扩大大豆良种补贴范围。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棉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施《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今年粮食面积稳定在16亿亩左右,总产保持在10000亿斤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稳定棉花生产,力争棉花面积保持在8500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750万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今年,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大豆补贴范围扩大到整个东北地区。项目覆盖区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由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省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并将推介品种随实施方案上报农业部备案。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大豆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4个省(区)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09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晚稻、棉花15元/亩;小麦、玉米、大豆1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