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要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要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生意社3月11日讯 劳动争议、企业“弃企避债”、借款纠纷……去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民、商事案件呈现快速上升势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省高院日前已研究制定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提出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二十条司法措施,全力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大幅增长
公丕祥说,受《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颁布实施等因素的影响,从去年上半年起,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开始大幅增长,进入下半年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劳动争议案件更是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势头。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29862件,同比增长了139.28%。
公丕祥说,省高院要求构建劳动争议案件三方合议裁判机制。“要尽量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引导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顾全大局,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避免出现企业大规模集中裁员,同时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企业“弃企避债”现象较多
公丕祥说,去年受信贷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签订合同时有利可图的交易到履行时已无利可图甚至必然亏损,部分企业往往选择主动违约,引起买卖合同纠纷频发。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2603件,同比增长了386.23%。
公丕祥告诉记者,由于这次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最深的大多集中在化工、纺织、建筑、建材、食品、服装、商贸等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型企业,一旦提起诉讼,也容易引发群体性的纠纷。特别是一些企业主采取“弃企避债”等方式逃避企业债务,造成社会恐慌。而债权人集中提起诉讼,造成企业停产歇业甚至破产,也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生存。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省高院已相继出台了涉及经济、民生审判的规范性司法文件,用来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好因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涉及金融、债务、房地产、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案件。
警惕民间非法集资“抬头”
另外,公丕祥还特别指出,去年以来各种借款纠纷案件大量增加,企业融资债务纠纷涉及金额巨大。2008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一审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7868件,标的额224.49亿元。其中,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引发的企业间借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长迅速。
公丕祥说,在当前企业资金链趋紧的情况下,民间非法集资现象有所抬头。由于民间借贷尤其是非法集资涉及人员广泛,一旦所借款项不能收回,往往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如南京中院已审结的“许官成等集资诈骗案”,涉案被害人多达800余人。对于法院来说,将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能力,切实筑牢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第一道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