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对贸易保护主义不宜反应过度
生意社3月13日讯 面对正在全球兴起的贸易保护主义风潮,中国应对的首要任务是准确评估其烈度和杀伤力。作为世界第二出口大国,作为全世界屈指可数的顺差大国,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潜在杀伤力非常大,我们理应对此给予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关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采取过度激烈的应对措施。
事实上,已经形成的国际分工本身就对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制约,而这种国际分工又是由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的。经过数十年来的国际产业转移,不少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在发达国家基本上已经消失,除非各国相对经济发展水平发生戏剧性逆转,否则任何“购买本国货”条款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举例来说,俄罗斯民用制造业基础本就并不雄厚,随后又遭遇了苏联解体的冲击和油价高涨的“荷兰病”困扰,俄罗斯决策部门希望扭转这种局面,但严酷的气候会削弱其制成品价格竞争力,过度分散且持续减少的人口令俄罗斯制造业难以取得规模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成为了长期干扰民用制造业的因素。
不仅如此,与无差异地全面提高关税壁垒不同,“购买美国货”这一类的条款并不能适用于所有进口品,只能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这样一来就大大限制了该项措施对出口国的杀伤力。而且我国本来就没有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在美国政府采购市场上并无太多既得利益可以失去。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将这项条款推广到仅有部分属于政府资助的项目,从而成倍放大其杀伤力,以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贸易保护范畴。
几乎任何进口国都同时存在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两大阵营,如美国进口品销售商与制造商之间往往利益对立,立场相悖,前者就是可以与我们结成统一战线的自由贸易阵营。迄今,进口国自由贸易阵营与我方共同抵制其本国保护主义行动的案例已经为数不少。2003年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的反倾销案,在当时来说,是中国入世以来涉及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美国家具经销商和美国家具零售商协会就开始了积极的游说,不少经销中国家具的零售商与起诉中国产品的美国家具厂商断绝供货关系,甚至将那些发起厂商的货物丢到了大街上。此次奥巴马经济刺激法案酝酿期间,美国纺织品进口商协会就明确表示希望奥巴马政府彻底免除纺织服装进口税,高度依赖全球采购的IT业界对“购买美国货”条款的抨击更为尖锐。
因此,我们对别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不宜单纯采取强硬措施应对,因为这样做有可能在贸易伙伴国内激起强烈反感,反而帮助对华贸易保护者获得额外的政治支持。只要我们能够承受在此期间国内产业受到的暂时冲击,在保持交涉压力的同时等候其负面后果在国内显现,等待其国内反对声浪上升,最终难以为继,自己草草收场,这样的结果对我国更为理想。2005年纺织品争端中,欧盟对华纺织品设限导致服装短缺;印度政府今年1月23日发布禁令禁止进口中国玩具,3月2日就不得不放松该项禁令,都表明了这一点。(梅新育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