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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再筑“技术门槛”皮革企业应及时应对


http://www.texnet.com.cn  2009-03-24 14:24:17  来源:福建日报 收藏

  生意社3月24日讯 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获悉,近期,欧盟、日本又出台新的贸易技术性法规,将对福建省家具、鞋类、电器以及纺织服装等行业造成一定影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积极应对。

  日本决定,今年4月1日起,出口到日本的5种电器产品必须标注标准使用期限、法规规定的注意事项等,并且要以易于阅读且不易消失的方式在明显位置标示,以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因年久失修质量恶化所导致的风险。这5种产品分别是风扇、换气扇、制冷空调、洗衣机(除干燥装置外)和脱水机(限于与洗衣机成一体产品)、电视机。

  欧盟将从今年5月1日起,禁止含有防霉剂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已经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要收回;进口到欧盟的产品中富马酸二甲酯的含量应低于0.1mg/kg。此外,欧盟最近发布第2008/121/EC号指令,对关于纺织品名称的第96/74/EC号指令作出修订。新的指令对纺织纤维的名称、纺织品标签内容和其他标记,提出更高要求。如,纺织品的名称、纤维成分和标签所标内容不符,标签字体不明显或含混不清,生产商没有在相关文件中清楚列明纤维成分的名称和资料等情况,都将被列为不合格。

  检验检疫部门呼吁出口企业要及早做好应对工作。要把好检验关,即在生产、储运过程中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确保所用皮革、布料等原辅材料质量安全;要开展安全评估,特别是对生产中使用的、国内外技术规范尚未有明确限制要求的化学物质,要进行安全评估。要按规定标明纤维含量和种类,使用指令规定的标准术语和名称,避免不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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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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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欧盟  皮革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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