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拔绒”事件警醒中国羽绒出口企业
“活拔绒”在经济上不合算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高级工程师王敦洲在3月12日举行的全国行业大会上说:“‘活拔绒’不是中国首创,但中国羽绒企业因此次‘活拔绒’报道深受其害。”
目前,南斯拉夫、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家活拔绒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活拔绒水洗耗水量与洗涤助剂均减少一半左右,所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但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活拔绒”其实在经济上是不合算的。以安徽六安地区的皖西白鹅品种为例,一只鹅可活拔绒两三次,拔一次绒有11~13元的收入,最后宰杀大约能卖18元钱,前后拔绒与屠宰的经济收入40元左右。但没有进行过活拔取绒的鹅,宰杀后其绒羽丝长、蓬松度高,品质好,价格高,一只鹅的经济收入在30多元。若不小心把鹅的皮肤拔破、损伤或感染病菌的话,还要给鹅注射抗生素与喂食精饲料,除去这些附加成本,活拔绒是得不偿失的。
我国最大的羽绒被生产企业之一、安徽鸿润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吉国表示,虽然国内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活拔绒”现象,但所占比例极低。他表示,在目前的技术手段下活拔绒是可以检测出来的,大多数正规羽绒制品厂在羽绒进货时都不会选用这种原材料。
电视节目中公布的浙江三弘集团已就“活拔绒”的报道向瑞典电视台提交了律师函,希望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清白。
给企业敲响贸易规则警钟
“羽绒是弃之为废,聚之为宝。”蒋于龙表示,在羽绒原料价格一落千丈的低谷期,瑞典电视台的“活拔绒”报道产生了“雪球”效应。
据介绍,欧洲关于家养鹅的法律自1999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该法律对家养鹅(包括家养雁属、家养野生鸿雁属及其杂交种)的生物特性、饲养人和监督办法、鹅舍、屠宰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会或者可能会给鹅带来痛苦的饲养方式或者饲养计划”,“不允许从活禽身上拔取羽绒、羽毛”。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向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咨询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后被告知,我国有一整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保护家禽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
根据海关统计,2008年中国1322家羽绒企业对欧洲出口羽绒羽毛及其制品,共计7.2亿美元,占中国羽绒行业出口金额的37%。蒋于龙对记者表示:“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尊重欧洲等国家或地区保护动物的法律与消费者需求,反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才不至于失掉市场。”
据悉,欧盟委员会不久前在会议中讨论,如何将动物保护纳入贸易规则中的问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这一旦成为现实,欧盟市场就有权拒绝来自中国羽绒企业的羽绒及其制品,并不是危言耸听。”
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趋势。河北雪驰集团有限公司的薛万涛建议,国内行业协会与企业要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欧洲消费者,还原事实真相,有利于中国企业产品出口国际市场。
为了尽快使中国羽绒制品行业渡过这场危机,上月中旬,全国61家羽绒企业在浙江杭州签订了非活禽产品信誉保证书,建立原料可追溯体系,确保企业的产品是非活禽羽绒制品。浙江省羽绒行业协会执行会长章军华说,“活拔绒”报道对羽绒企业带来的痛苦是暂时的,但对于高度国际化的中国羽绒行业发展来说,其作用是长远的,告诫企业,谁违反“游戏规则”,谁就要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