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简化输欧纺织品出口
生意社4月25日讯 工贸署24日公布,《2009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4及5)令》于昨日刊登宪报,简化香港输往欧盟的纺织品出口管制措施。有关命令将于6月29日实施,届时输往欧盟的纺织品,只须领有供个别托运专用的出口签证或综合出口许可证,而只出口纺织品往欧盟的纺织商,将无须在“纺织商登记方案”下登记及就输往欧洲的出口呈交纺织品通知书。同时,所有输往欧盟的裁剪及车缝成衣将不受生产通知书的规限。工业贸易署发言人表示,欧盟市场出口管制措施简化后,将减轻本港纺织商的行政和成本负担,亦有助他们在欧盟市场开放后的贸易环境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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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