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名人实业民营化 (图)
如果双星房地产受让股权,将会产生交叉持股,即一方面双星名人持有双星房地产95%股权;另一方面,双星房地产反过来持有双星名人16.59%的股份。
如此一来,汪海家族和双星集团管理层将绝对控股双星名人,其中一位参与竞标的人士告诉记者,他很担心这样将使得资产过于集中于某些个人及其家族,从而导致相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青岛市国资委告诉记者,双星名人公司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其鞋类生产自企业成立起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国有股比例较低,所以拟进行国有股转让。
私有化路径
双星集团的前身为成立于1921年的国营青岛第九橡胶厂,企业已经拥有长达88年的制鞋历史,在1999年,双星集团发展到鼎盛时期,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制鞋企业,其产品远销海内外30余个国家,1998年,双星品牌价值已达到21.28亿元。
1991年,青岛双星运动鞋联合公司与青岛第九橡胶厂联合成立了双星集团。集团的核心企业为第九橡胶厂,紧密层级企业为双星鞋厂、双星橡胶鞋厂、黄岛运动鞋厂、胶南运动鞋厂为代表的8家企业,彼时双星集团已经拥有成员单位29家,并建立起全国的销售网络。
1999年,双星集团改制成为国有独资企业,汪海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也正是在这一年,双星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青岛双星国有法人股中的3000万股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2002年4月11日,青岛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出【2002】46号文,认为双星集团在1991年-1995年间,净资产定比增长5233万元,按规可提取10%以做期股奖励,但是激励对象只对此股份享有收益权,所有权仍然属双星集团。
同年,双星名人公司成立。在青岛国资【2002】49号文件中,双星集团以七户子企业——双星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星集团华信印刷厂、双星集团鲁中公司、双星鞋厂、胶南运动鞋厂、黄岛运动鞋厂、瀚海鞋业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设立双星名人,上述七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为1416万元。均为双星集团旗下鞋类业务的主要资产。
青岛国资办公室决定,双星名人的这1416万元净资产中,用于股权奖励400万元,期股奖励523万元(即16.59%国有股前身),剩余的493万元由汪海等管理层以自然人的方式现金购买。
双星集团涉鞋类资产的私有化改制大幕,由此拉开。
但此时汪海等人手中并无如此巨额现金用以组建双星名人。青岛市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2月开会讨论决定,双星集团公司股权奖励总额按照1993年-1995年新增净利润的21%提取,共计400万元。
2002年5月,双星名人成立,注册资本3153万元,每股面值1元。自然人汪海持有690万股,占21.88%;王增胜持有170万股,占5.39%;徐平持有57万股,占总股本的1.8%;双星集团持股16.59%;双星工会持股54.34%。
然而,汪海等人仍然无法筹备足够多的现金用于认购双星名人股份。随后以汪海为代表的管理层在企业内部召开了一次董事会,形成的文件为“青双星发【2002】26号”“关于对汪海等27人进行节余奖金奖励的决定”。该次董事会决定,从双星集团1983年以来至1995年的职工节余奖金中拿出1212万元,根据每个人对集团贡献之大小,分配到个人名下。
其中汪海分得奖金406万元,汪海之子汪军与汪海之女婿于群力都分到了30万元“节余奖金”,王增胜等五名高管分得100万的奖金。这些资金被用以认购双星名人的股份。